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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县“民告官”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2015-09-01 11:00:19 来源:重庆日报

五区县“民告官”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我市诞生首个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区域

本报讯 (记者 陈波 通讯员 刘洋 实习生 王枫)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获悉,9月1日起,该院辖区涪陵、南川、垫江、丰都、武隆等五个区县的“民告官”案件,不再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而由指定区县法院跨区域管辖。

今年7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意见,正式批复同意在重庆三中院辖区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该院辖区成为重庆首个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区域。

根据重庆三中院公布的实施方案,从今年9月1日起,由涪陵区法院跨区域受理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辖区行政案件,南川区法院跨区域受理涪陵区、武隆县辖区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暂不变。对今年9月1日前已立案但尚未审结的、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尚未立案的案件,仍按原来规定继续审查、立案和审理。

重庆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制度,采取开辟行政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制作诉讼“便民联络卡”、实行异地当事人诉讼材料收转、推行电子送达、探索电话预约和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并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力度,力争行政案件巡回审判不低于30%,努力减轻群众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