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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税局“四及时”抓好税务登记信息动态管理

2015-09-01 11:00:22 来源:区地税局

近日,涪陵区地税局针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历经多次清理、修改、完善,仍有较多的基础信息与国税和工商部门不相一致的情况,行之有效地实施税务登记信息动态管理。

一是及时登记。对每月新增纳税人,均通知各税务所敦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涉税事项,及时做好系统三方联合办证登记信息的管户分配。要求税务所及时、补充和完善登记信息,强化税收管理,缩小国地税登记差异,杜绝漏征漏管以及只登记不管理等现象。

二是及时注销。纳税人正常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事项的,税务所要做好税收清算、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对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要不定期排查非正常户纳税人,一旦发现恢复正常经营,及时敦促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对确定没有欠税和未缴销发票的非正常户期满两年的,及时在金三系统中作出“非正常户注销”处理。对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的注销,提请国税协作是否属实,确保两部门纳税人状态的一致性。

三是及时认定。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纳税人要及时催报,催报无果的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并将送达或退回文书资料存档备查。一经认定为非正常户,暂停税务登记证和发票领购薄及发票的使用,同时提请国税协查属实后,按规定程序在金三系统中认定为非正常户。

四是及时变更。针对部分纳税人营业执照变更而不到税务机关作税务登记变更的,运用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查询纳税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信息作相应变更。对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及时与国税部门取得联系,协作查实纳税人是否进行变更登记,确保更有效、更准确、更规范地提高税务登记管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