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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视频大赛征集作品的启事

2015-08-12 12:00:20 来源:巴渝都市报社

为进一步增强我社新媒体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媒体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营造好氛围、传递正能量的作用,开展好《巴渝都市报》创刊10周年系列活动,特举办微视频大赛,现向社会征集参赛微视频作品。

一、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 导向正确

作品要紧紧围绕民生主题,思想性和艺术性并举,突出思想性,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打造精品力作:

1.展现各行各业在改革发展、“三区一城 幸福涪陵”建设及扎根基层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2.积极宣扬依法治国、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人人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3.大力弘扬优秀民族及地域文化,讲好故事,传播好声音;

4.挖掘涪陵市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友好互助的感人事例。

(二)形式新颖 内涵丰富

参赛作品应突出网络特色,采用广大网民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形式。要讲好故事,注重节目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避免空洞化、模式化、套路化。原则上单个作品(网络剧单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

凡是与此次比赛的主题相关的网络剧、微电影及专业类视听节目(栏目),只要是原创作品均可参与。

(三)遵守著作权、行政法规规定

报送参评作品应符合国家著作权、行政法规要求,作品报送人应拥有作品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

二、时间安排

1.参赛作品报送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10月23日;

2.优秀作品展播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0月23日

3.作品评选时间:201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4.获奖作品展播时间:2015年11月9日后

三、展播平台

巴渝传媒网“巴渝视频”、“爱涪陵”客户端、“涪陵眼”微信、“巴渝都市报”微博。

四、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1.由专业人士从参赛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并进行展播;

2.由专业人士从展播的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

3.获奖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

五、报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刻成DVD光盘或者U盘提交。

(二)参赛作品均需保证视听播放质量,作品前留15秒黑场。格式标准:AVI或MPG格式。并请在作品名称后注明参评单位(个人姓名)、作品名称、时间长度。

(三)参赛作品在报送时间内,报送至巴渝都市报社巴渝传媒网。地址:涪陵区兴华西路4号、巴渝都市报社办公楼7楼、巴渝传媒网 联系人:张小燕,联系电话:15023913970

巴渝都市报社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