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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轮船沉没追踪:失联游客家属获赔最高或近百万

2015-06-04 12:00:45 来源:济南时报

失联游客家属获赔最高或近百万

“从旅游合同上看,9名济南游客均花20元购买了游客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是在上海出的。”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从目前情况来看,涉事旅行社并不存在明显过失。如果此次事件按照意外事故处理,后期赔付将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据济南市旅游局监管处处长姜等松介绍,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济南分公司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再加上“东方之星”游轮本身就有保险,三个保险全部启动,后期赔偿工作恐怕将较为复杂。而参照以往的旅游意外事故看,对同一事故同一情况的游客一般不会采用双重赔付标准,“就高不就低”。

“打个比方说,一起旅游事故中有上海游客,而上海的旅行社责任险额度最高,那同一情况的游客一般都会按照上海的标准赔付。”姜等松说,再加上游客自己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每个人保底20万元,有人保额高的可能更多,最终赔偿金额最高或累计近百万元。

此次事故调查尚未有定论,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会不会影响赔偿金的数额?对此,江泰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行规,意外伤害险和船舶保险应该都不受事故性质影响,“只有旅行社责任险金额可能会有所浮动,看事故最终如何定性,再进行综合评议”。

“至于意外伤害险,9名游客虽不是在江泰买的保险,具体保额无法确定,但一般来说,70岁以上老人,交的保险费相对较高,而保额相对较低。”上述负责人说。

另据了解,3日上午,针对此次沉船事故所涉相关保险责任,人保财险总裁助理、总核赔师谷伟已代表中国人民保险向被保险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赔款。(记者李奇宏)

专家建议 险种少、保费高、保额低 更有免责条款

老人旅游投保可得“瞪大眼”

“银发游”、“爸妈之旅”、“夕阳红专列”……当下老年旅行团铺天盖地,如何选择便成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某资深旅游专家建议老年游客:“不要执迷低价,警惕‘陷阱’,对旅游产品价格要有理性的判断。”旅游专家建议,老年人出游先要购买旅游保险和交通工具保险,来保障旅途的风险。另外,他还特别提出,购买保险前需看清楚相关的免责条款,比如老年人常见的骨折等非残疾性意外伤害是否在保障之列等。

记者采访发现,超过70岁以上的老人出游时,往往会面临可选险种少、保费高、保额低的情况,而且这已成为旅行社和保险业的“潜规则”。“一般来说,国内游一般70岁以上可选的保险种类就很少了,境外豪华游轮可放宽到75岁。”某知名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自行投保的意外险和寿险,即便有少数适合高龄人群的保险,也存在承保条件苛刻、保费普遍较高、保障范围相当有限等情况。

“我们公司意外险的参保不分年龄,但一般来说70岁是个分界线,超过这个年龄保费金额不同,保额也不尽相同。”日前,嘉华国旅相关负责人称,比如,正常意外险是2元,70岁以上的顾客保费就是正常人的2倍。记者采访多家旅行社发现,除了保费翻番的情况,还有针对老人的旅游保险是保费减半。也就是说,普通人花10元购买的意外险,最高保额为20万元;而超过一定年龄的老年人购买同款产品,保费同样是10元,却只能享受最高保额10万元的待遇。

记者采访还发现,一些旅行社会让一些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太好的老人签署一些免责协议。“老人发生危险的几率太高了,我们会提前告知可能发生的危险。让他们签署免责协议,也是我们自保的一种形式。”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他同时也称,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会影响游客在出险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