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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布“大数据”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起诉总计13000多人

2020-04-17 14:38:30 来源:经济日报

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办理的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下降,电信网络诈骗上升,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2914人,同比下降41.8%,不捕率22.2%,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决定起诉275450人,同比下降25.7%,不起诉率11.3%,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8820人,同比上升32.8%。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11414人,同比上升41.6%,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60.7%,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

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966人,占审结数的88.6%,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10.8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变化体现在检察业务数据上,主要为多数检察业务数据的同比下降,从这次发布的数据能够比较明显看出来。

“透过刑事检察业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刑事犯罪案件的变化比较明显,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二是刑事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也发生变化,三是犯罪手段变化明显。”该负责人说。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97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等。

除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本次公布的办案数据还包括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以主动性办案为主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减,所以多数办案数据不降反升。”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

其中,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951人,起诉3865人;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4234人,起诉8207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416人,起诉1463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281人,起诉835人。其中,职务犯罪逮捕9人,起诉87人。对437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25.5万元。(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