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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成理财产品“直播带货达人” 这些事项要注意

2020-03-23 11:05:2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期,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下,商业银行网点开业、运营节奏受到大幅影响,客流量明显减少,导致春节后这段时间银行理财销售遇冷;另一方面按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这为银行理财开拓线上渠道带来了机遇。

在这两者影响下,金融机构宣传模式正大力向线上转移——不仅在线上发行理财产品,更在线上开展起了“直播讲座”为投资者讲解银行业务、分享投资观点、介绍理财产品,并希望通过这种模式拓展渠道、扩大客源,帮助银行转型升级。

金融行业和直播的融合给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流量,为金融行业开拓了一个流量巨大的获客渠道。同时,直播在于强互动、实时性,金融直播增进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增强了与客户之间的黏性。直播之于金融行业,无论是对产品的推广还是顾客的留存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效果也非常显著。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5日,已有17家商业银行共发行了51款与疫情相关的理财产品,覆盖了五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各类型的银行。另据媒体报道,中银理财的一位投资经理于2月11日开始了空中小课堂直播,观看人数达2.6万人次,主讲内容包括突发疫情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战、疫情洞悉投资良机等。随后,其又举办了2场空中小课堂直播,反响都很不错。2月25日,建信理财的云课堂也首次直播,并连续三天由投资经理介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资产配置策略等内容。

但是,做线上直播是个技术活。李佳琦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主播离不开扎实的专业功底,这既包括掌握各类产品特点才能对上百种口红色号如数家珍又包括坚持原则,给客户提供真正适合的商品。

银行人想做好线上理财直播也是一样,除去要对自有理财产品、各类代销产品烂熟于心外,更重要的守住安全性原则,坚守法律合规风险的底线。

就此,普益标准就指出,在直播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履行销售适当性义务。在直播间公开向不特定对象推介理财产品存在一定法律合规风险:《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通过电视、电台、互联网等渠道对私募理财产品进行公开宣传。

其次是避免不当宣传原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需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定,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等。

最后要做好客户分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得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或者代为操作,确保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规定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所以银行在开展线上宣传理财产品的同时,要做好客户分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向客户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避免因不当宣传误导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