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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施 银行理财新规带来哪些实惠?

2018-11-12 10:36: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实施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理财产品区分为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允许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同时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与股票相关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这一《办法》给理财市场带来哪些变化?又将对银行理财产品创新产生怎样的影响?

理财产品更亲民,交易量随之上升

记者了解到,目前政策出台已有一个月,很多银行理财产品起购门槛都从5万元下调至1万元,理财产品的交易量也随之上升。

细心的银行客户最近发现,原来银行理财产品“起购金额5万元”的提示,下调成了“1万元起”。“这样的产品不在少数,很多1万元起购的理财产品还给出了新客户专属优惠利率。”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退休工人阮爱莲说,“银行理财产品门槛降低后,更多人能享受专业、可靠、安全的银行理财服务,也不用总想着到处去找别的理财产品了,还是把钱放银行踏实。”

“《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在当前一些在线理财产品‘零门槛’的情况下,销售起点的下调有利于降低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竞争的不公平,增强银行理财产品的吸引力,提高银行理财的资金募集能力。随着投资者不断成熟,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确有必要,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投资。”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

10月19日,银保监会再次公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商业银行下设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未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将不再设置起点金额。董希淼说,这是继理财新规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从5万元降为1万元之后,再次对理财产品销售金额进行调整,可以预见未来银行系理财产品更丰富、多样。

相对于适合普通投资人的理财产品,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人可以投资私募理财产品。

“《办法》明确了理财产品是非保本理财,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明确投资者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应承担投资风险。”交通银行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说,公募理财产品由于面向不特定公众发行,风险外溢性强,监管要求相对谨慎;私募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监管要求适当宽松。对于私募理财产品,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制度将给予投资者充分考虑时间,不但更大程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也有利于事后减少投资者与银行的纠纷。

理财产品投资渠道扩宽,创新空间更大

对银行来说,理财新规的一大亮点是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与股票相关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这意味着,未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募理财产品能够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相比之前银行公募理财产品需要借道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的规定,本次从制度上放开了理财子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的限制。”许文兵说。

董希淼分析,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得以扩大,产品创新空间更广。而对股市来说,将可以引入更多的长期稳定资金,投资者结构和投资风格也有望改变。下一步,理财子公司有可能成为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