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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贷逾期压力上升 对风险管理提出总体要求

2020-05-19 14:27:04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433份裁判文书,均为原告耒阳市润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耒阳润裕公司”)与诸多个人被告的追偿权纠纷,其中的债权源头均与某网贷平台和百信银行有关。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受网点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对于新兴的民营银行、直销银行而言,与互金平台合作成为其拓展贷款业务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类业务多是在线上进行。

某民营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要实现普惠金融,另一方面要加强风险防控,不少中小银行做法是在与网贷平台合作的时候引入担保公司为业务做担保,不过在授信前的风控依然是银行的重中之重。这也与监管层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贷款监管的意图相吻合。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再次强调,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百信银行现身433起追偿案

裁判文书内容显示,经审理查明,433起案件的被告人均是在2019年通过某网贷平台与百信银行签订了《个人授信借款合同》,取得了规模在28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偿还期数和还款期限,且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日,被告人与厦门信诚友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公司”)及百信银行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

以被告人解某的案件为例,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5月18日,解某通过某网贷平台与百信银行签订了《个人授信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贷款金额2800元,期限为12个月,分12期偿还。同日,解某与信诚公司及百信银行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信诚公司为被告的借款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解某依约取得全部借款,归还了1期贷款,偿还本金224.39元,剩余11期贷款,余欠本金共计2575.61元被告一直没有偿还。

就上述433起案件中,客户通过网贷平台与百信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何频繁出现逾期、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等问题,记者联系了百信银行,该行仅表示百信银行信贷业务均是合法合规经营,并未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裁判文书内容显示,上述433期案件均因被告未依约还款,信诚公司履行了担保义务,向百信银行清偿了债务。2020年3月12日,因新冠疫情,信诚公司开展了线上活动,在此期间,被告与信诚公司签订了《活动减免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信诚公司,下同)同意免除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活动期间甲方(被告,下同)活动订单产生且未支付的逾期费用”。《活动减免协议》签订后,被告均未向担保人偿还借款。2020年4月8日,信诚公司将对被告的追偿债权转让给耒阳润裕公司,因此有了耒阳润裕公司追偿的诉求。

百信银行在其2019年业绩报中表示,该行的信贷客户100%从线上获取信贷服务。截至2019年底,该行三线(含)以下城市客户占比50%左右,月收入1万元以下客户占比75%,30%的客户此前从来没有在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过信贷服务。

另一民营银行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为拓展信贷业务、实现普惠金融,该行会在保证合规的前提下与网贷平台合作贷款。“由于在信贷审批、筛选客户阶段,互金平台也会把握第一道风险,所以我们会优先选择资质好、风控水平佳的平台进行合作,同时,银行会对互金平台提供的客户通过大数据建模等形式进行自己的风控。”不过,他坦言,作为新兴的小型银行,在与一些大型的互金平台合作时,亦会面临被选择的情况,十分优质的客户可能很难获得。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中的合作机构做出了要求,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银行个贷业务受冲击

记者注意到,在法院的判决中提到了被告人的还款利息起计之日,其中,376起案件利息起计日均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仅有57起案件的计息日在2020年1月初,最晚为2020年1月9日。

被告邹某的贷款利息起计之日为2020年1月9日,邹某称,贷款逾期属实,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还款。邹某在主要答辩意见中提到几点质疑:“在网贷平台的APP上根本就看不见《个人授信借款合同》,我也没有签过任何的合同,只是在网贷平台APP上点击借款。《活动减免协议》也从来没有看到过。2020年4月9日收到的债权转让通知短信,4月10日就收到起诉书,是否合理合法。今年的疫情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是不可抗力。”

法院查明内容显示,邹某关于未签订合同等辩解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所言疫情是不可抗力,法院认为,根据《活动减免协议》,担保人(追偿权人)信诚公司拟有条件免除被告2020年1~3月份的利息,说明合同各方对此进行了沟通并采取了行动,因被告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未享受减免,被告则仍应偿还这一期间的利息。

记者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行机构个贷业务普遍受到影响。某城商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告诉记者,自2月份开始,逾期的情况确有增加,但一般情况下,在给予这批客户一到两个月的宽限期后,他们会比较积极地还款。“这时期逾期客户在收入方面一般呈现两大类,一是本身收入不高,二是所在行业受到影响,如餐饮、文化等。”

“目前居民杠杆率上升较快,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的情况较为明显,共债风险较为突出。在疫情期间,个贷的一些风险已经显现,银行压力大,客户资金成本过高。”某城商行个贷部人士坦言。

“对于民营银行、直销银行这类新成立的小型银行而言,主要定位是补位此前的传统银行并发挥普惠金融功能,在落地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就要面对此前征信记录‘空白’的客户,这是对银行风控水平的考验。”上述民营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最优信贷人群主要为大行信用卡中心客户;优质客群主要为各家银行、消金公司目标客户;次优客群主要是头部金融平台目标客户;次级客户主要为网贷机构目标客户,其中部分次级客户可能更快、更直接地受经济影响。

此次的《暂行办法》中,亦对风险管理提出总体要求,即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记者张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