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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师罢教"为何发生?
2014-11-19 10:30:42   来自:[db:来源]   评论:0

  处理教师“罢教”不应只求息事宁人

  互联网上18日出现一则消息:黑龙江省肇东市8000中小学教师罢教,导致全市中小学停课。肇东市政府当天晚些时候向媒体通报了事情的经过,称14日以来,教师上访人数从几十人到200多人,多时达到400多人,但没有出现大面积停课。

  教师“罢教”及上访的诉求很清楚,那就是认为他们作为百强县的教师,工资收入“比周围贫困县的教师还低1000元”,他们要求按国家规定涨工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

  肇东市官方表示,市委市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教师的10项诉求逐条逐项做出明确答复,并承诺以文件形式下发,确保教师工资待遇。

  发生这么多教师“上访”,在市政府大楼前示威,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这不是普通的征地或拆迁纠纷,农户或彼此关系松散的房屋业主通常是那类群体事件的主角。肇东市的抗议者都是人民教师,很多是有“编制”的人,从属于一个大的“体制”。他们的诉求和不满理应通过体制内的管道得到解决。

  但他们却走上了街头,以极端方式向政府施压,并且看来达到了他们期望的效果。这在告诉我们,体制内的一些基层沟通渠道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出现了梗阻甚至瘫痪,而体制所反对的极端做法会因此产生实际吸引力,最终导致对抗发生。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肇东市的教师“罢教”都是效果很负面的示范。不仅肇东市政府,各地官方都应认真分析这一案例,从中汲取教训,这样的事情决不应被效仿,形成扩散效应。

  应当看到,“罢工”和“抗议”这些西方社会司空见惯争取利益的斗争方式,与中国的体制是格格不入的。这些年它们虽在中国基层社会不时上演,但多发生在社会治理的边缘部位。纪律在体制内部一直保持着强大的权威,这个局面一定要珍惜。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民间的这句顺口溜不应再得到体制内部的验证。要用法治来破解群体事件的这一荒唐逻辑,肇东市应当成为这样的起点。

  肇东市的教师们上访不是一天两天了,网上披露的该市教师诉求书就不止一份。现在事情闹大了,市委市政府急忙召开专题会议,回应教师的各项要求,给外界造成当局全面妥协的印象。这同以往平息群体事件的路数没什么区别,人们看不到这当中有“法治”的新变化。

  我们不希望肇东市的事情以“教师闹赢了”的简单印象走进全社会的记忆。社会应看到它的更详尽处理。如果教师的要求都是正当的,肇东市政府就应对事件的发生承担责任。如果教师们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它们就不应被满足。不能一切都为了尽快息事宁人,解决危机应同时是厘清规则并捍卫其尊严的过程。

  我们理解基层工作的复杂性,有时问题的性质不简单是黑或白,责任也不是单向的,那么就应当向社会呈现问题原有的错综面貌,而不应在事态的压力下匆忙将它简单化。因为国家要平息的不仅是肇东市一地的问题,还必须同时考虑它对消息所达地区人们的影响。

  用法治原则来解决基层矛盾和冲突需要官方更大的责任感和承受力。传统的维稳思路需要变变了,闹本身不应具有权威,只有规则才应是权威的。那么官方破坏了规则就要担责,抗议者如果破坏规则,不仅他们的诉求不应被满足,他们还须承担额外的责任。肇东市的情况究竟如何呢?后续的信息应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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