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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05-09 14:00:11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巴渝传媒网讯 5月8日,涪陵区召开2015年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提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全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处摩托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期6个月。将重点整治国、省、县道和城区摩托车聚集较多的车站、商圈,以及乡镇、街道场镇和摩托车出行较多的乡村道路等区域的摩托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违禁入城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集中整治期间,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九个一律”;各乡镇、街道将集中安监、派出所、交巡警等力量开展联合整治,加强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日常查处,切实加强电动摩托车的源头监管等。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城区摩托车守法率达95%,农村摩托车守法率达90%,摩托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实现摩托车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周京平指出,有关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整治行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以摩托车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切实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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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个一律” 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驾车上路行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所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摩托车超员和违法载人的,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对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一律暂扣车辆,责令补办齐牌照,并处罚后发还;对不服管理、强行冲关等阻碍执法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属非法营运的,一律暂扣车辆;属饮酒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属醉酒驾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方柳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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