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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圆满完成
2015-05-02 12:00:10   来自:区社保局   评论:0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5〕23号)规定,区社保局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以下简称“调待”)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狠抓落实,切实将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截止4月17日,我区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圆满完成,补发资金共计8208万元已全部按时发放到位。

    此次调待共对全区41608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总额为948.25万元,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27.90元/月。同时对87209名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三峡移民农转非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月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总额为1103.33万元,人均增加养老待遇126.52元/月。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调整,是继200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以来,全市连续第十一年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十一年来,我区参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人均540.54元/月,跃升到2015年的人均2344.68元/月,月净增1804.14元,月增长333.77%,增长幅度之大前所未有。超龄未参保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人均养老待遇也由2008年的481元/月增加到2015年的1107元/月,月净增626元,月增长130.15%。

    今年调待政策要点主要为“分段普调、缴费挂钩、特殊群体倾斜”三个部分。 “分段普调”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与2014年相比每人增加10元;“缴费挂钩”即一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年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是按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16—2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21—2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26—3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1—3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6—4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41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与去年相比不仅每个工龄段调整幅度增加了5元,还多出了41年以上工龄的调整,体现了工龄越长调整的幅度越大,是激励广大参保人员持续缴费的一项重要举措;“特殊群体倾斜”即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军转干退休人员分别增加40元,此外,今年的调待政策还新规定了85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90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也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一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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