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点 >

云南景东县三举措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督查

2016-06-23 11:36:12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提高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景东县财政局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涉农专项资金督查工作。

一是建立涉农专项资金督查机构。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涉农专项资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全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督查任务。

二是开展涉农资金专项督查。

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所有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的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补助资金、易地扶贫专项资金等。重点督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及结余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督查制度建设。

在督查制度的建立上本着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建立涉农专项资金督查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各乡(镇)和县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每月自查、每季度督查”工作制度。县、乡(镇)两级在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涉农专项资金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及统计表,县财政局于季末次月1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