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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宣誓履职

2016-02-25 12:35:1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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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常亚飞)“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诚法律,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恪守人民监督员规范,严格监督,公正廉明,为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而奋斗!”——2月24日,北京市新一届120名人民监督员向宪法宣誓,接受选任证书,开始履职。

北京新一届120名人民监督员人员自然构成比例合理,个人素质和学历水平较高,代表性较为广泛。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公民自荐比例达21%。在职业分布上,有法律工作人员和来自教育、卫生、新闻媒体、科学技术、商业企业等多个行业的人士。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可以成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全市各级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

留任的人民监督员孙丹威介绍了参与监督工作经验:“增强公众意识,积极听取群众的心声,公正行使监督权。增强监督意识,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和新常态下检察知识业务的学习。”

新获任的人民监督员仲建唯发言时表示:“能有幸成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是光荣更是责任,更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因此我们新受聘的人民监督员决心不辱使命,发挥自身优势,在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架沟通的桥梁。”人民监督员戴昌久说: “会更多地和检察机关互动,对他们的办案情况,有更多的了解。”人民监督员张国蓉告诉记者:“我们会依照宪法和法律,公正的发表对案件的意见,向检察机关反映我们人民监督员在案件处理过程当中,如果我们发现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向他们反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小芹向大家介绍了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按照规定,人民监督员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监督:一是通过提请监督程序,参与案件评议方式直接监督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通过转交群众来信,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实施监督。”

朱小芹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会积极配合人民监督工作,也希望人民监督员能够全面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切实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方面大有作为。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在讲话中对全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小结,强调了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主动创设的一项制度,其选任管理职能转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遵循了司法规律,符合法律精神,有利于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人权保障,有利于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于泓源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了加强学习、依法履职和接受管理三点希望,对负责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相关部门提出了夯实基础、抓好管理、协调配合、努力创新四方面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方式改革为重点,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抓好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依法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和知情权保障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规范、高效履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活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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