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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回应打开“封闭小区” 强调逐步推进、依法依规

2016-02-24 09:40:2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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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阳光新闻》报道,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引发广泛讨论。住建部今天在官网发文:《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这几天的舆论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一开始针对“街区制”这样一个在国内比较陌生的概念,很多公众并不是很理解,特别是涉及到要逐步打开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涉及到自己住的房子的时候,民意反弹特别明显。最大的反对意见包括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还有涉及侵犯物权的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就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所以有网友就问,当初买房的时候小区道路和环境都交了钱,现在为什么要变成公共的?变成公共的以后这种补偿谁来给?另外意见还提出单位大院要逐步对外开放,有意见提出,请单位大院先行做出表率。

此后随着一些科普类文章的出现,不少人开始意识到街区制本身的合理性。比如说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会得到疏浚,公共空间会更有活力,物业如果能够实现精细化管理,由管大院变成管单体的楼房实际上可以保障安全等等。但是这些理论上的好处和现实中的人们的担心和疑虑仍然有比较大的距离。有一些讨论开始围绕街区制在中国的适用性来展开,文章提到了在中国目前城市管理水平较低以及市民自制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打开大院,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住建部今天凌晨在官网上发布了这篇文章,文章认为,归纳网上讨论的意见,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对街区制给予了肯定。同时针对一些网友提出的疑虑,文章说,第一,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第二,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住宅小区。而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文章说,在理解和落实意见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这两个字,逐步就是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简单地理解为“拆”、为“抢”;第二,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的是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制定具体的办法,而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的意见;第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新华社援引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的话说,不能把推广街区制理解为简单的“拆墙运动”,更不是说全国所有的城市都要拆围墙。要打开的这些街区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单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闭小区。另外今天凌晨的文章中住建部还提出,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住建部表示,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的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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