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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民工等新市民购首套房可享万元补贴

2016-02-16 17:00: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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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2月15日电(记者 庞革平)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广西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通知》要求,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广西各市县自行制定。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

同时,《通知》提出了要加快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鼓励房地产开发商积极让利等4个方面的9条去库存措施。《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适当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配套补助标准,要继续按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购买商品房减免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政策。各地要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可扣除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任务)50%的比例实行货币化安置,广西全区全年力争完成8万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所指的农民工等新市民,是指无购房地城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而有广西区内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亦可参照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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