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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22年前抢劫案再审四名申诉人被宣告无罪

2016-02-04 18:00:05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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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莆田2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莆田中院开庭再审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四人无罪。

1994年1月,福建莆田一位姓郑的独居老人在家中被杀,钱物遭劫,蔡金森等4名青年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终审判处死缓。4人均称遭到刑讯逼供,自己没有作案时间,20多年申诉。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再审此案。时隔22年,四人终于洗脱“抢劫杀人犯”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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