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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气囊遇车祸未弹出司机死亡 家属状告现代索赔30万

2016-01-19 17:05:3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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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认为车祸发生时安全气囊并未弹出保护司机刘某致其死亡,刘某的妻子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将发生事故的这辆现代轿车的商家诉至法院,并索赔30余万元。近日,海淀法院令销售厂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死者家属10万元补偿。

从“赔偿”变为最终的“补偿”,该如何认定汽车生产厂家在这起事故中的责任?安全气囊未能弹开,到底是汽车质量出了问题、还是本就不符合气囊弹开的条件?

2015年6月22日,刘某开车行至一乡间公路上,为躲避对面来的一辆车,不慎撞在路边一围墙上,因剧烈撞击,该车多处破损、开裂,刘某当场身亡。该起事故经现场勘查、检验,在剧烈撞击下,该车的安全气囊并未弹出。

刘某的妻子朱某认为,是因该辆汽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及固有缺陷,才导致“安全气囊”形同虚设,并致刘某未受到保护身亡,起诉汽车的销售方福瑞浩洋公司及该现代汽车在中国的总经销、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两被告,连带赔偿刘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30余万元。

记者联系被告北京福瑞浩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这家企业已是北京地区奔驰车品牌特许授权经销商。但是客服人员以不清楚哪个部门负责此事为由,未对事件作出回应。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将安全气囊没弹开的原因归结于汽车的质量问题的指控,被告指出,安全气囊没弹开,不是因为车的问题,而是因为该次事故中,车辆并不是正面冲击。

在这起事故中,气囊是否应该弹开成为案件焦点。汽车评论员李洋指出,很多人认为,只要撞车过重,气囊就应该弹开。实际上,气囊弹开是有加速度、也就是汽车承受冲击力的极限值,超过极限值气囊才能弹开。有时候,车辆的损坏的确很严重,但实际上在冲撞瞬间没有达到气囊弹开的加速度,所以气囊不开也正常。而且,绝大多数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因为驾驶室变形或者未系安全带,还有就是碰撞时遭到异物入侵,导致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这些跟气囊弹开与否没有直接关系。

事故现场显示,轿车侧翻90度。根据车内情况可以推断,驾驶人在驾驶时没有佩戴安全带。李洋指出,撞击角度对于气囊弹开与否影响巨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不是满足正面撞击且加速度冲击足够大的情况,如果车辆先翻后撞或翻滚撞击中好多侧向力将冲击力卸掉,气囊不出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该车损毁严重,已不具备鉴定基础。同时,目前国际、国内还没有统一的安全气囊制定标准,但不同的生产企业根据不同的车型有自己的企业标准,以保证安全气囊在适当的时候打开,汽车使用手册会记载安全气囊的相关事项。只有满足相关条件,安全气囊才会展开。如果达不到安全气囊展开的条件,气囊不会展开。因此法院认为,该案中,导致刘某死亡的原因主要是其超速驾驶,依据交通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刘某自身负全部责任,再加上该案车辆的毁损以致法院无法就安全气囊未弹出的原因予以鉴定,原告也没提供足以认定安全气囊存在缺陷的证据,故其诉求可能无法予以支持。

但是,海淀法院也是从社会责任及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向现代汽车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希望现代汽车公司不要“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最终,现代汽车公司同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原告10万元补偿。在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人道主义角度”予以补偿,有其合理性。

邱宝昌认为,法院做工作,让现代做道义上的补偿,这种做法是对的。法律上可能很难让现代承担补偿,但发生这样的事故,气囊没能打开,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给受害的人补偿,是法律的刚性融进了合情合理的温情。

由于发生撞击事故、但是安全气囊未能弹开所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甚至有消费者曾采取影响4S店正常销售的极端维权手段。但是另一方面,也曾多次出现气囊弹出后反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安全气囊”到底能多大程度地保障安全?

在邱宝昌看来,气囊翻译成安全气囊是不对的,它其实就是个空气囊,有安全的辅助性的功能,但并不是万能的。乘员、消费者不能认为有了气囊,生命就有了百分之百的保障。

在汽车评论员李洋看来,汽车的安全性是对包括气囊在内的多重设施作出的评估,把所有安全的希望寄托在气囊这一单一部件上并不现实。

李洋指出,气囊只是一个辅助的安全设施,要想真正起作用,首先要看车身强度和刚度。驾驶室不能变形,成员生存空间不能被过分压缩;另外,一定要系安全带,这才是最主要的保护措施。只有这两点都能满足的情况下,气囊的适时弹出才能起到缓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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