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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聂海芬因张氏叔侄案受审 记者核实系谣言

2016-01-18 12:50:33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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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聂海芬“受审”的图(右)与之前聂的照片(左)高度相似

网上流传聂海芬“受审”的图(右)与之前聂的照片(左)高度相似

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汪江军)近日,一则“‘女神探’被终审”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疯传。

消息称:杭州市公安局警官聂海芬在当年办理安徽少女王冬奸杀案时,误将作案嫌疑人锁定为安徽人张高平、张辉叔侄,致使张氏叔侄被法院错判坐十年冤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浙江在线记者随后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核实,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表示未提起公诉和审理此案,消息不实。而记者随后也联系上聂海芬本人,对方表示自己正在正常上班,并没有受审的情况。

网传聂海芬滥用职权“受审”

有“判决书”还有“受审照片”

近日,微博、微信朋友圈上一条帖子被网友疯狂转发,网友中甚至还有一些是微博大V。

这条消息称,杭州市公安局警官聂海芬在当年办理安徽少女王冬奸杀案时,误将作案嫌疑人锁定为安徽人张高平、张辉叔侄,致使张氏叔侄被法院错判,坐十年冤狱。

消息原文称:“2015年7月13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就聂海芬在侦办王冬案中的违法行为以滥用职权罪对聂提起公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本周一审结杭州市公安局民警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一案,认定被告人聂海芬犯有滥用职权罪。”

同时,在这条消息中,还有聂海芬本人的“辩解”,“辩解”中称:“其在办案中的违法行为系遵照当地政法委指示而为,警方受政法委领导,对政法委的指示其作为警察理应服从执行,并无过错,对其行为应由政法委承担责任,故其不构成犯罪”。

浙江在线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这条贴文,发现早在2015年8月份时,某个百度贴吧就有类似消息,当时那条消息还以“聂海芬被判六年”为题,甚至贴文中还有“判决书”和聂海芬本人的“受审照片”。

不过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聂海芬照片,经过对比后发现“受审照片”和聂本人另外一张工作照片无论神态、举止都十分相似。

杭州市检察院、杭州中院均对此事辟谣

聂海芬本人仍在岗正常上班

浙江在线记者随后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核实。

杭州市检察院回应称未对此案件提起过公诉,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这个案件,且检察院也未对这个案件进行公诉。“网上的这个信息是假的,是谣言。”杭州中院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今天上午,记者也联系上了聂海芬本人,当记者说出网上有这样一则消息时,聂海芬表示,她本人目前在岗正常上班,并不存在受审的情况。

记者询问会不会就此事报警或者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时,聂海芬称这个需要征询组织意见,“还是由组织来定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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