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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提高

2016-01-15 18:50:39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导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提高,每度电从1.5分提高到1.9分。《央广财经评论》本期关注:扶持,是为了让企业最终能够独立面对市场竞争。

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新能源技术不断推广,管理部门对于新能源的扶持措施也不断完善。根据财政部今天发布的《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从每度电1.5分,提高到1.9分。

这份通知提出,此前因电价调整不到位,有关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低于国家统一标准的,要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电价及时调整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基金征收标准。

此外,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均应纳入基金征收范围,各地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

新的通知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这可以视为一种督促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手段,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也将得到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那么这次调整将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呢?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郭海涛博士认为,这次调整是为了弥补之前的扶持政策所带来的资金缺口,对于普通百姓的用电成本不会产生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对于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是为了达到让企业自主进行市场竞争的目的。

郭海涛:财政部这次调整实际上也是执行前期的补贴政策的结果。这几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比较快,发电量不断增加,相对来说传统能源的发电量增长速度比较慢,在固定补贴1.5分钱的情况下,补贴的总量赶不上可再生能源发电数量的增长。到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缺口大约有140亿元。今年出台这个政策,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大概可以多征收190多亿元的补贴资金,这样可以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有更好的支持。这次调整补贴资金对居民生活用电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我们征收的范围主要是工业用电这一部分,不包含农业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长期来说,现在的支持是为了将来的不支持。可再生能源慢慢的要走市场化兼并的道路,补贴这一块要逐步降低。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企业来讲,要通过加大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加强企业的管理、风险控制来降低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同时国家要在输送、销售等环节做好准备,这两个方面要一起做。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作出了分析评论。

经济之声:我们看到,财政部这次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这可以补足之前的资金缺口。对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的扶持作用显而易见,同时,也会对传统发电企业带来一定压力。这种做法,是否也可以看成是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一种手段?

刘瑞: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一直是传统能源而主,而传统能源带来的社会经济方方面的负面影响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下决心发展新兴能源、可再生能源逐步替换传统能源的战略是坚定不移的,是要长期推行的。这次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也是战略当中的一个环节。

经济之声:郭海涛博士说到,补贴,是为了最终不用再补贴,通过补贴让新能源企业获得自主发展的动力,但是从之前的光伏和风能的发展来看,理想和现实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如何让企业真正发展出自主竞争的实力?我们在扶助的方式上是否还有调整的必要?

刘瑞: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现在刚刚起步,前期投资非常大,如果完全靠市场行为去消化的话,在短期内做不到的。从长远来讲,随着可再生能源企业自身的效益提升,通过降低成本、采用更多的先进技术包括增加它的网线,增加它的规模经济,这样会逐步把它前期的投入逐步消耗掉,将来拉平跟传统能源的价格差别,这样才能逐步取代传统能源。那么,补贴就是帮它完成阶段转换。当然,财政补贴只是其中的一个手段。可再生能源现在竞争不过传统能源,主要还是由于我们上网的价格都是国家统一定的,传统能源是一个已经很成熟的产业了,再加上最近几年煤炭价格大幅下降,所以它的成本是很低的,而可再生能源目前还达不到。所以这个时候用财政手段解决,只是给它输血,根本还是要靠价格机制来调整,而这就涉及到我们能源价格改革的问题,需让能源价格从目前由政府定价逐步回归到市场来决定,这是很关键的。

经济之声:产业扶持,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和市场需求相匹配,扶持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在之前多次出现了补贴过度导致产能过剩的情况,最终导致行业发展进入一个怪圈。如何用市场的需求来引导,让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相匹配?

刘瑞:在我们的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由于补贴过度,可能导致企业不作为,或者说“等靠要”的现象很严重,这样它就不会努力从内部经营上去想办法降成本来提高效益。这个做法要加以纠正,在财政补贴方面应该采取激励机制,使这个财政补贴不能轻易被拿到,可以有前期的奖励,也可以有事后的奖励,这视需要改进的。

经济之声:那您刚才提到的这个激励机制怎么来激励呢?比如说可以采用一些什么样的方式呢?

刘瑞:财政手段其实有多种,可以对税收加以调整,再比如过去我们在公共产品改革当中,有一个很有效双轨制,如果那些做法可以引入到能源价格上面来,我想不妨实验一下。

经济之声: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之后,我们未来的能源结构会体现哪些新的特征?

刘瑞:目标是明确的,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替代传统能源,这个过程在进行当中,但是能不能达到这个效果就要看未来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变。如果整个生产结构就严重依赖传统能源的话,那么这种能源改革、能源结构的调整可能就是有限的。另外,服务业相对于制造业来讲,对能源消耗的依赖度要低,如果加紧发展服务业来进行替代的话,能源结构的问题也会逐步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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