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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发货员偷包裹被拘役 曾盗过暖宫贴和面膜

2015-11-17 16:08:08 来源:北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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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过完,可快递还没到,一查发现包裹被偷了。航空物流环节、快递分检扫描环节,甚至快递网点门口,无不隐藏着“快递贼”。今日,沈阳法院系统发布3起快递丢失案,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

快递发货员偷包裹被拘役

去年12月,沈阳一家航空物流公司的发货员王某甲、王某乙、沈某某在机场发货港一起盗窃了一件服装包,内有裤子50条,衣服12件。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6200元。

此外,发货员王某甲还独自在机场发货港盗窃了一个快递包裹,内有暖宫贴2盒(赠精油2瓶),面膜1片。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208元。

日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沈某某均犯盗窃罪。王某甲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王某乙、沈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分检扫描员职务侵占获刑

黑龙江男子孟某某在沈阳一家快递公司担任分检扫描员,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他利用分检扫描工作上的便利,多次将自己负责分检扫描的手机、服装、食品、化妆品等货物占为己有。

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1311元。现被盗物品已全部返还被害人。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孟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快递网点门前邮包被偷

去年10月1日上午8时许,沈阳市于洪区一家快递网点门前,男子黄某某将放在快递公司门前的邮包盗走,藏匿于家中。邮包内有运动鞋、蜂王浆补品、衣服等十多种邮寄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692元。

于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赃物扣押并返还。

律师支招:快递丢件 买家怎么索赔?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买受人接收货物前,货物损失的风险一般由卖家承担。因此,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或者丢失,那么,货物买受人有权利要求卖家承担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卖家可根据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和快递单等证据材料,向快递公司主张损失赔偿。刘敏律师提醒大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应妥善保存好合同、快递单据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以确保维权时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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