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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因滑雪摔倒被撞伤告雪场 被判自担8成责任

2015-11-15 10:35:0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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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来临,滑雪运动开始受市民热捧,但在滑雪时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一旦发生意外,雪场未必会“买单”。

李新在滑雪时摔倒,因未及时离开雪道,被后方滑雪的张兰撞伤。李新以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北京一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未支持李新的诉讼请求。

2015年1月11日,李新在滑雪时摔倒,由于无法及时离开雪道,致使其与后方滑雪的张兰相撞。李新被撞伤后,滑雪场的巡视人员随即协同张兰将李新送往滑雪场医务室,后因伤情较重前往解放军第三零九医院住院治疗。李新认为,滑雪场的工作人员在其摔倒后,未及时对其提供帮助,才导致其被张兰撞伤,滑雪场未尽到合理帮助义务。因此,李新以张兰侵权行为和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新在此次事故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自身具有较大过错,而滑雪场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最终判决此次事故损害后果张兰承担20%,李新自己承担80%。一审判决后,李新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新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原审法院判令张兰承担20%的责任,李新承担80%的责任并无不当。同时,在雪场这一特殊场所施救不同于普通路面,如果要求滑雪场的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都立刻将在雪道上摔倒的游客带离雪道,显然过于苛刻。因此,滑雪场已经尽到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北京一中院驳回了李新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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