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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杀死妻子和小姨子后自杀未遂 一审被判死刑

2015-11-12 14:46:02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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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去年的10月25日,城关区雁北路自西往东方向的新港城B区公交站牌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一男子持刀杀死两名女子后自杀未遂……11月11日,在经历一年的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后,持刀行凶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兰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案发当天监控视听资料显示,2014年10月25日上午11时33分至上午11时56分,一名男子与两名女子在“望河丽景”新港城东行公交车站逗留、争执,该男子先后捅刺上述两名女子,随后11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等情节。案发后,男子因伤被送往医院,警方随即将其控制,查明该人姓师,面对自己施暴的影像资料,师某承认,持刀捅人的男子就是自己,画面里穿白色上衣的女子是自己的妻子刘玲(化名),穿牛仔衣怀抱幼童的女子是妻妹阿兰(化名),两名女子当场被捅身亡。

对于行凶的原因,师某供述,自己与刘玲于2006年6月相识,同年11月结婚,婚后师某发现,妻子经常上网聊天,还持有自己不知晓的数张手机卡,同时,刘玲曾多次离家出走并疏于管教女儿,抱怨自己挣钱不多不够花……以上生活的种种都成为师某与妻子争吵的理由,他也因此产生了怨恨之心。

2014年10月,刘玲给师某打电话称“我已经提交诉状要跟你离婚”,师某寻思孩子还小,离婚不合适,他希望刘玲能转变想法。在多次的劝说中,师某感觉妻子动摇了,他立即表示去找刘玲,二人一起去法院撤销离婚诉求。10月25日案发当天,当刘玲与师某走到新港城东行公交车站时,刘玲变卦了,她表示不想跟师某一起走,这次改变彻底激怒了师某,发生了监控视频里看到的残忍画面。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师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为泄愤非法剥夺妻子刘玲及妻妹阿兰二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443元。(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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