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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将至 购买预售商品要谨慎

2015-11-10 21:55:0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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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消息(记者蒋雪娇 乌鲁木齐台记者马仁婷)“双十一”成为了网购达人血拼的狂欢,今年,各大电商提前搞起了预售活动,付定金购物享实惠。殊不知,这定金付出去容易,退回来难。工商部门特别提醒,理性消费,别被优惠冲昏头。

“我要买东西,突然发现有要付定金的,我觉得这样不太合理……”离双十一越来越近,为了抢上自己心仪的商品,市民刘曦发现今年不少商家都推出了预付定金享优惠的活动。

记者打开淘宝、京东等网站发现,不少商品都参加了预售活动,所要交付的定金也从6元到上百元不等,享受的实惠也各有不同。但如果付过定金后,预定的商品不想要了,商家将不退还定金,对此条款,市民王璐璐表示:“对消费者来说可能有点不合理吧,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选择,要满意当然大家都好,我也享有这个实惠,要是不满意的话,定金肯定是应该要退的。”

这“定金”到底该不该退?新疆广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新刚说:“对于这个定金,它是有两种定,一种是我们担保法中所规定的宝盖头的定,这种定是具有定金法则的法律效应的,付定金的这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收取定金方可以不予返还。另外一种订就是言字旁的订,它并不具备定金法则的法律效力。对于商家采取的促销的活动,消费者可以选择是不是要交付这个定金,如果到时候不购物了,我们可能就要丧失这个定金。”

对此,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王文红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这个购物高峰,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理性消费,同时在购物之前,一定要看清商品描述和评价,选择货到付款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同时保存好交易商品的编号,图片,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注意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效和条件,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如果受到损害,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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