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今日调查】慈善立法面前网络募捐将何去何从?

2015-11-07 00:11:08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近日,安徽利辛“女子救人被狗咬”涉嫌募捐造假事件持续发酵,警方正式启动退款程序。互联网已成为慈善活动的重要渠道,网络捐赠去年爆发性增长42%,总量超过4亿。然而,网络“骗捐”、“敛财”的事件时有发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要求,“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必须跟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才能发起网络募捐。”立法能否杜绝网络募捐的种种是非?又会不会堵塞社会自救渠道?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事件逆转,退款程序启动

据记者了解,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安徽利辛县女子李娟,在下班路上为救小女孩而被狗咬伤。截至警方介入时,社会爱心人士累积向当事人捐助善款80余万元。

此后,事件发生逆转,根据利辛警方的调查,李娟是被男朋友张宏宇养的狗咬伤。随后张宏宇承认说谎,只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得到捐助。随后,张宏宇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目前,利辛县警方正在核实涉案的80余万元捐款,并将根据网友的报案情况启动退款程序,争取把公众的捐款尽快核实退还。利辛县委工作人员表示:善款已被使用的部分县政府将先行垫付,如果后续医药费不够的话,县里也会先垫付、提供救助。

据记者了解,在张宏宇诈捐的真相被揭露后有些捐款人表达了自己的愤怒,认为自己的爱心被利用,被亵渎,坚决的要求讨回已捐款项。但也有一些捐款者认为李娟的伤情是客观真实的,仍愿意将捐款用于李娟的后续治疗。

来自北京的李先生是为李娟捐助资金最多的一位爱心人士,捐款数额达10万元。李先生告诉记者说,在看到逆转的消息后,李先生十分难过,但是随后他接到撒谎者张宏宇的道歉电话。他表示不会去追回这十万块钱,也不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但也有一位捐款者谢先生说:“我是学校的老师嘛,就发动了自己的学生和朋友,结果他们捐完之后我把钱捐给他,后来发现是假的,我就个人掏钱把所有学生的钱给退了,然后等于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感觉心里也很委屈,是一种诈捐的行为,也觉得钱捐的不值。”

当记者问及到以后遇到这种网络捐款还会献爱心吗?谢先生说,还是会的,不过只敢通过一些正规的平台去捐助了。

《慈善法》提请审议,规范网络募捐

10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募捐。否则,有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

对此,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这意味着今后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必须跟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才能发起网络募捐。

现实合作 困难不小

去年5月26号,福建龙岩上杭县稔田镇歧坑村14岁小女孩刘丽芳被查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即俗称的“白血病”。刘丽芳的父亲刘柏生告诉记者,医生建议最好的治疗方法是骨髓移植,需要花费70万到万,农村打工的家庭实在无力承受。

龙岩爱心公益慈善服务中心主任黄建华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公益平台向大众募集善款,可是由于他们中心并没有网上公开募款的资格,只能和有资质的慈善机构合作,在募集善款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黄建华告诉记者说:“过程很复杂很繁琐,要需要你拍照片、视频有相关的资料,当地村里的证明,他们才肯帮你募捐,这个过程很辛苦。扶贫基金会这样也要排队呀,太多人需要帮助了,中国儿童发展基金更需要排队了,排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但是小孩子白血病啊、其他什么烫伤烧伤,他需要立即的钱。”

在黄建华看来,公益募捐的路并不好走,他希望慈善法草案能够尽量完善细则,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而吉林慈善总会一位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说:“现在以我们目前的人员配备和精力来说,要想配合个人或者民间公益组织募捐,确实存在一定困难,还有就是双方合作存在一定的风险,你看看这些年网络报道全是各种骗取募集资金的,在审核这方面就不好处理,他说是帮助谁谁,我们监管起来很费劲,再就是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以前就出现过问题。”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