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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非法集资1亿多获无期

2015-11-04 20:46:57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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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记者 郭小川 通讯员 顾建兵)海安县一无业女子虚构其丈夫在银行工作,自己有投资理财公司,大肆公开非法吸储,先后向93名被害人非法集资一亿多元。案发后,一名受害人被骗倾家荡产,在家中服毒身亡。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无期徒刑。

今年39岁的葛存梅是海安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法院经审理查明,葛存梅于2007年始经营民间高利贷,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至2011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向他人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后葛存梅为弥补亏空,隐瞒其无还款能力的事实真相,虚构其有多处房产、与银行工作人员合作放贷给企业能获取高息等事实,并借用无实际经营活动的海安鹏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月息3分、5分、7分、1角不等的高息为诱饵,于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间,向被害人王某、宗某、张某、许某等93人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1.1亿余元,所得的集资款大部分用于支付前期向储某、孟某、徐某等数十人非法集资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小部分用于其日常的高消费,至案发前尚有7000万元未能偿还。

另查明,2014年1月27日晚,受害人之一的张某在葛存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得知葛存梅无力偿还其被骗的66万元后,在家中喝农药、跳楼自杀,后被家属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葛存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力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偿还前期借款所欠本息,编造自己和银行工作人员合作等虚假事由,许以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因葛存梅的集资诈骗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张某自杀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从重处罚。葛存梅归案后及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今年10月,南通中院以葛存梅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编辑: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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