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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夺盗窃走私车被控盗窃罪及抢劫罪

2015-11-04 05:55:52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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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见图)在京以倒卖走私汽车谋生,他并不满足于此,伙同另两名男子采取瓦斯罐喷射车主面部的方式,从他人手中抢走一辆路虎车。杜某还在一辆丰田越野车上加装GPS,出售后再将车盗走。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昨天上午杜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男子被指控涉嫌两宗罪

1989年出生的杜某是黑龙江伊春人,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于2006年被黑龙江伊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底,被告人杜某伙同赵某、柳某(均已判决)预谋抢劫被害人佟某出售的一辆路虎揽胜轿车。2013年1月10日,赵某、柳某以买车为由约被害人佟某见面,后使用喷雾器排除佟某反抗,强行劫取上述车辆。2014年11月22日,杜某伙同他人在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湖景苑小区内,趁无人之机,窃取被害人周某停放在此的丰田红杉越野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杜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同样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出,杜某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由于杜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专挑走私车卖家下手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杜某均不认同。对第一起事实,他辩称没有伙同柳某和赵某抢劫。“那辆车是我用6.5万元从他们手里收来的,收之前他们没说车是怎么来的,等我交了钱他们才说是抢来的。”而第二起事实,杜某同样否认,“我根本没去过大庆,事发当天我在老家宜春,车不可能是我偷的。”杜某辩称。

为此公诉人出示了多份证人证言。涉案人之一的柳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2012年12月中旬,他在老家接到杜某打来的电话,邀他来北京挣点钱过年,抵京后,杜某介绍他和一个姓赵的男子认识。原来,杜某在京从事倒卖走私汽车,他想到有的卖家因车来路不正,被抢走车也不敢报案,因此就琢磨出抢劫此类车主的主意,并让柳赵二人参与。柳某称,为了作案,杜某还专门给他们买了瓦斯罐和折叠刀。作案当天,二人以试车为由,约路虎车主佟某在海淀区某处见面,在试车途中,柳某用瓦斯罐突然喷射佟某面部,接着赵某拉开车门,将佟某拉出车外,随后二人驾车扬长而去。

作案后,杜某支付给赵某3.5万元,柳某也拿到3万元报酬。不过二人抢来的“路虎”车,经鉴定不过是一台披着“路虎皮”的拼装车。目前赵某和柳某分别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安装GPS先买车再偷回

第二起事实,根据杜某口供显示,他在一车贩手中买得一辆丰田红杉车后,为了牟利,想先把车卖掉再偷回。因此他在汽车顶棚横梁处安装了一部GPS。2014年,杜某将车以14.5万元售出,4个月后他决定作案,用GPS定位发现汽车在黑龙江大庆,便在QQ上联系另一男子前往大庆,趁半夜使用万能钥匙,将停在路边的汽车偷了回来。后杜某又用偷回的汽车同他人换了一辆奔驰车。不过,在庭上杜某称其所做供述不实,自己并未偷盗这辆汽车。

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随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文郝笑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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