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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学校门前卖氢气球 因气球爆炸身亡

2015-10-30 10:30:03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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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宋淑莹 本报记者 王晨辉

早报讯 昨天早上6点30分左右,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校门前,一个卖氢气球的流动摊位发生爆炸。卖气球的摊贩被送往医院,最终不治身亡。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爆炸地点就在昆阳镇第三中学大门前的广场上,距校门50米左右。当时,一辆售卖小型氢气球的三轮车旁边突然发生爆炸,原先站在三轮车边的一个中年男人被气流撞开了好几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爆炸后,部分气球的碎片散落在三轮车旁边。

据了解,发生爆炸的是储存氢气的钢瓶,而倒地的中年男子是贩卖氢气球的商贩,姓黄,安徽人,今年55岁。事故发生后,黄某被送往平阳县人民医院。

记者从平阳县人民医院获悉,黄某被送到医院时,已处于死亡状态。

事故发生后,平阳县教育局马上紧急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学校加强学校门口管理,以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平阳县公安局、安监局等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平 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已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平阳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黄某系个体小商贩,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至于爆炸的具体 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针对校门口的安全 问题,平阳县昆阳镇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该中队巡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且当场劝退另一名正在售卖气球的小商贩。据了解,该城管中队每天上 午8时30分至晚上10点30分左右,都会对各大学校门口的商贩进行巡逻监管。该负责人说,事故发生时,正处于监管时间范围外,下一步,中队将加强巡逻和 管理。

其实,氢气爆炸伤人的案例时有发生。今年3月28日,在陕西安康,一只氢气球历经十几个小时,飘飞200多公里后,降落到湖北十堰丹江口一个广场上发生了爆炸,结果导致7人受伤。

由于氢气填充到气球中后,性质非常不稳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氢气球属于严格管理的产品,要求由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审批和 施放,绝对不允许没有资质的机构任意施放,将氢气球手持更加不允许。早在2006年,我国有关部门就明文规定,严禁在公共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

记者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商贩在街头巷尾兜售的氢气球十分危险,万一碰上烟头极易产生爆炸,千万不要让孩子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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