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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入住十七天后猝死 老年公寓因擅自处置被判退钱

2015-10-26 17:39:08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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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母亲张老太患有小脑萎缩、糖尿病、冠心病,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李女士的妹妹照顾,但是去年,妹妹生病需要住院治疗,没办法她们想到暂时把母亲送到老年公寓。2014年10月19日,与被告老年公寓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护理级别为特级,她们还看到了“医疗绿色通道就诊卡”。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介绍的挺好的,而且离老年公寓不远有一家老年医院,不到5分钟就能到,确实挺方便的。

母亲住进了老年公寓,隔几天家人就去看望一次。可谁知,17天后,两人接到老年公寓的电话,被告知其母亲已经去世。两人赶到老年公寓。

李女士:“老人躺在冰棺里,妆都化好了,寿衣也穿好了,摸老人的时候,四肢已经冰冷僵硬。”

原告方质疑,老人刚刚去世,家属还没赶到,并没有授权老年公寓作出这样的有偿处理;对此,老年公寓一方表示,当时,护工发现老人情况不好报告护理部主任,马上进行了急救,并联系家属,但是从4:50开始打原告姐妹电话,始终没接通,不是空号就关机。

老年公寓:“嘴唇发紫,心跳脉搏也摸不着,就赶快给她速效救心,通知家属。”

李女士说她手机始终处于开机状态,没有接到老年公寓电话,后来调取的通话记录单上,也没有来电显示。

李女士:“他说打了,我说没打,说不清道不白,反正我手机是一直开着机的,但为什么接不到,我不清楚。”

原告方不能接受的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老年公寓作为养老机构,并非医疗机构,在发现老人身体不适时即使采取了救助措施,也应该在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予以救治。

李女士:“他来得及通知我们,来不及给120打电话,是通知我们要紧还是通知120要紧?遇到危险应该第一时间给医疗机构打电话,给家属打电话,家属会治吗?”

为什么没打120,为什么在家属来之前就将老人送到了太平间,老年公寓院长回应称,来不及打。因为病特别快。一个房间,两个老人,不可能在房间过长停留。

被告老年公寓强调,老年公寓所做的一切均按照养老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进行,护理部主任在接受江西卫视采访时说,没有打120,也是依据协议。

李主任说:签协议时,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老人有这么多疾病,发病的时候,转不转出院外?她说看情况吧,有事的时候,就联系她。联系不到的时候,我们绝对不能转。如果给你叫了,你后来又说,我们没让你叫你为什么给叫了,老人短短几分钟就猝死了,车来了,人没了,费用谁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年公寓并无明显过错,且老人系因猝死而去世,与老年公寓的服务行为亦无必然因果关系。此外,养老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均明确因老人原有疾病复发、加重、急重症、突发性疾病造成的猝死、心跳骤停,老年公寓不承担责任。

判决同时指出,老人因猝死去世后,老年公寓未经老人家属同意擅自将遗体送入太平间,进行清洗、化妆、穿寿衣、搬运、告别,其行为虽出于善意,但亦违反了养老服务协议的约定,判决老年公寓将殡葬费、告别费、医务室费用、寿衣费5000多元退还李女士姐妹俩。对于李女士姐妹俩要求老年公寓退还养老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这个官司,让人听了心理酸酸的,此案核心问题“费用谁出?”,老年公寓怕担责任,补充协议越来越细,怕做多了,家属不认可,不给费用。可是,毕竟子女、亲属也好,老年公寓也好,初衷是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的好一点儿,活的更长久一点儿。所以能做的,还是要尽人力不是?

原标题:老人入住十七天后猝死 老年公寓因擅自处置被判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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