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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删除“计划生育”字眼有何意味

2015-10-23 08:42:10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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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专栏作家 黄文政 梁建章)2015年10月21日晚,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新版处分条例与旧版明显不同,其中引起特别关注的是“计划生育”字眼完全从新版处分条例中删除。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1997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破坏计划生育政策贯彻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而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那么,新版处分条例删除有关计划生育的条款,是否说明中共党员或其党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不再受到党纪处分呢?

我们注意到,新版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而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则明示:“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第四十二条还提到:“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这意味着,如果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或四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中共党员则还可能受到纪律处分。而根据新版处分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共党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因此,新版处分条例删除“计划生育”可能体现的是“党法分开”的原则,但不一定表明,中共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可以避免党纪处分。实际上,2003年版处分条例第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被整体删除,而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就属于这一章。

但是,我们还注意到,2003年版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其中列出的第六项公务为:“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而新版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是:“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实际上,与2003年版处分条例提到与计划生育、户籍、征兵三项工作对应的分别有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958年制定的,但似乎被长期搁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范了征兵工作,新版《处分条例》依然保留了有关征兵的内容,却去除了“计划生育”和“户籍”字眼。不过,这是否表明着计划生育和户籍方面的法规将面临重大转折还有待观察。

简言之,虽然新版处分条例删除“计划生育”字眼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将很快退出历史舞台,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共党内条例已经不再是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障碍。

长期以来,中共党政体系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密切相关。比如,严厉的“一胎化”政策就是始于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推行后,更是将整个党政系统置于计划生育部门的权威之下。

正是因为对涉及计划外生育的党员的处罚更严厉,计划生育政策虽然遭遇了不少抵制,但最终还是被大部分群众在心理接受。随着生育限制的各种弊端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计划生育是认识不足、判断失误的产物。鼓励自愿少生孩子无论是从经济学还是家庭亲情来说尚且是错误,强制少生孩子更是错上加错,所以计划生育并不代表先进性,更不应该放在党纪里面。继续以严厉的生育限制为特征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违背民意,也危害执政声誉。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从党内文件开始去除废除计划生育的障碍是正当其时。

原标题: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删除“计划生育”字眼有何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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