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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所陷入兑付危机 有关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

2015-09-17 17:38: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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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投资者:不可能说真正的有这个融资方、真正有这个生产商,不能的。所谓的生产商融资方都是单九良(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董事长)一手炮制的,叫手下的小兵去注册一些皮包公司。如果今天经侦部门立案,我立马就提供证据。

而昆明公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处负责人表示,由于情况复杂特殊,有关部门已经成立调查小组,对于报案者先暂做登记的处理。

昆明经侦支队负责人:泛亚的事儿,政府这边已经成立了工作小组,我们只是其中一部分,安排给我们的工作就是先登记。

云南省省委书记李纪恒本月10号在全省金融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指出,维护金融稳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原则。相关部门要做好泛亚所的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

既然泛亚所和维权的投资者,对于400亿元资金的问题持有不同意见,谁也说不清。那么作为“谁审批谁监管”的云南省、昆明市两级政府对应的监管部门,是否又能够说清楚呢?泛亚所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记者来到云南省金融办公室希望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有关情况无法透露。

而此前省金融办季姓负责人和唐姓负责人回复维权的投资者表示,省金融办只负责相关清理整顿工作,相关文件已经上报,而具体监管问题要去问昆明市金融办。

唐姓工作人员:国发37、38号文下来了,从那时候开始做清理整顿工作,这中间我也不想扯的很长,总之目前8月份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报到北京的部级联席会议了。

记者来到了昆明市金融办公室了解情况,金融处室的一位负责人透露,泛亚所当初发布日金宝,也就是委托受托业务,并没有向他们报告过。

昆明市金融办负责人:是这样,如果是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是需要银监会批准的,交易所开设的这个日金宝,他们没有和我们报告过,出了事儿以后,我们询问过交易所,他们说从来没有发行过日金宝。

泛亚所8月底发布公告称,停止原委托受托业务,也就是投资者口中的日金宝业务,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相关规定,和省市清整办的要求。而昆明市金融办负责人透露,泛亚所的行为只是企业行为。

昆明市金融办负责人:委托受托业务的停止是企业的行为,不是政府的要求。政府的要求只能是按照37、38号文的规定来做。所以泛亚的那个公告里面还说监管部门对他要求T+5什么的,所以导致了业务出现问题。其实“T+5”的要求是2011年的国务院37、38文规定的。2011年他们就知道这个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泛亚所单方面改变交易规则的做法,在法律层面上讲是不生效的。那么当地的金融主管部门对泛亚所的行为,是否负有监管责任?

2010年12月27日,昆明市政府颁布了《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交易所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但是该负责人解释,由于国发37、38号文的出台,上述暂行办法不再执行。而清理整顿工作没有完成,部际联席会议还没有验收通过,所以新的监督管理办法目前也没有出台。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虽然有监管的责任,但是确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昆明市金融办负责人:如果说是有一个明确的监管规定,我有行政检查权、处罚权,我可以监管,现在是只有国务院37、38号文件。而37、38号文件只是让地方进行清理整顿,但是没有赋予我们对它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所以目前我们也非常尴尬,目前仍然处于只有37、38号文件可以依据的阶段,我们的管理监督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原标题:泛亚所陷入兑付危机 有关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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