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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向6770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生活补助2500元/人

2015-09-01 13:57:0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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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抗战老兵共6770人,中央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人5000元已下达各地,将在9月3号之前发到每位老兵手上。在此基础上,江苏还将向这6770名老兵,增发2500元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近日下发。通讯员 省财宣 现代快报记者 徐岑

为老兵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

考虑到老兵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计委专门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做好慰问抗战老战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走访慰问时,切实解决抗战老兵的实际困难。

比如,为抗战老兵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南京市目前就已经为抗战复员军人、在乡抗战残疾军人及享受生活困难救助的在乡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个人自愿原则,每季度上门进行免费常规健康检查。

记者了解到,江苏民政部门今年还组织安排了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重点就是健在的抗战老兵,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的,组织他们集中疗养;健康状况欠佳的,就安排专门人员上门巡诊慰问。

各地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标准

中央级加省级配套补助资金7500元,是一次性生活补助。侯学元表示,要保障好抗战老兵的生活,离不开平时抚恤补助政策的落实。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省定标准为10199元/年,高于国家标准6532元/年;在乡抗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按照伤残等级与性质不同,为5799-57985元/年;在职抗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为4980-52360元/年。南京近日就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标准提高到2370元每月。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江苏各地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都高于省定标准基础。如苏南地区抗战复员军人平均补助标准达到27359元/年,是省定标准的2.7倍,苏中、苏北分别是省定标准的1.9倍、1.5倍。

投入2500万元修缮纪念设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目前有抗战烈士纪念设施105处,其中,抗战时期建设的有8处,抗日山烈士陵园、新四军盐阜区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新四军联抗烈士陵园、侵华日军向新四军投降处旧址、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泰山庙、双沟惨案纪念馆等。

此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禹王山抗日阻击战遗址纪念园等14处被列入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

侯学元介绍,今年加强了抗战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省财政投入2500万元,对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的抗战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重点维修改造。

同时,还要对部分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进行维修。

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

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

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

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四类发放对象

原标题:江苏向6770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生活补助2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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