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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所留七套房产归属终见分晓

2015-08-27 21:58: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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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李婧)大兴灭门案凶犯李磊被执行死刑后,其家属将因财产析分、继承对簿公堂。今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磊家遗产纠纷案终审已经落判。案件历经4年审理,北京市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家遗产共计800余万,李磊奶奶分得400余万元,李磊姥姥分得200余万元,李磊的岳父母继承女儿及外孙遗产100余万元。李磊奶奶不服上诉,二中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2009年11月23日晚上10时许,酒后的李磊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以及两个熟睡中的儿子杀害,大儿子6岁,小儿子不到2岁。5天后,李磊在三亚被抓,被判处死刑。2011年9月16日,李磊立下书面遗嘱,表示愿意将其名下的所有房产以及其全部财产给其奶奶杨某某。2011年10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磊被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确认,李磊一家有回迁房5套,另外还购买了两套房产,共计七套房产,还有汽车一辆,以及数十万存款,财产总计为800余万元。法院认为,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李磊生前订立的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予以认可。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李磊因故意杀害父母、妻子和儿子,丧失对5人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确认,李磊妻子王美玲、妹妹李灿先于父母死亡,李磊的两个孩子最后死亡。

法院认定,李磊父亲的遗产由李磊奶奶杨某继承,李磊母亲的遗产由李磊姥姥周某继承,李磊妹妹李灿的遗产由杨某、周某平分。王美玲的遗产继承人有其父母和两个孩子,由于两个孩子已死亡,故其遗产由原告,即李某的岳父母继承。经核算,李磊岳父母应共同继承遗产总价值为100余万元,李磊的奶奶应继承遗产总价值为400余万元,姥姥应继承遗产总价值为200余万元。

原标题:北京大兴灭门案所留七套房产归属终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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