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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岂能止于责令整改

2015-08-25 08:56: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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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桂琴

琼海市会山镇的会东橡胶收购站,长期将处理橡胶后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农田,造成军坡田洋约20亩农田不同程度受污染,有的已无法种庄稼。国土环境资源局收到举报后曾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整改期过后,对其是否按要求整改,相关工作人员却称不知道。(8月24日《南国都市报》)

基本农田被污染,村民们曾多次向会山镇委、镇政府及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投诉,然而却收效甚微。虽然会山镇委、镇政府曾多次出面干涉,要求停产和整改,但因没有执法权,收胶站老板不予理睬。而有执法权的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收到举报后仅仅只是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至于整改期过后,收胶站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相关部门并没有履行相应的后期监管和跟踪执法职责。可以预想,如果后期监管长期缺位,其执法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这也会助长被处罚对象的侥幸心理。

执法贵在落实,贵在取得实际效果。知易行难,执法亦是如此,行政执法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易,强化执行取得实际效果难。正因如此,相关部门在执法时,不能有畏难心理,不能投机取巧、专捏软柿子、专挑简单的做。如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不强化后续监管,不注重实际执法效果,仅做表面文章,不注重深层次治理,再多的整改通知书都是一纸空文。

8月22日,海南省烟花炮竹厂两仓库着火燃爆,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就曾对该厂下发过安全生产的整改通知书;此前,海口一建筑工地食堂发生工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该事故发生前,秀英区食药监部门也曾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不少违法建筑的建成,就是因为执法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并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可以说一些违法建筑是在城管人员的眼皮子底下“长成”的……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这些事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相关执法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没有达到实际效果,成了“纸上行兵”、“理上往来”。

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不注重后续监管,不强调执法效果,说到底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尽力,为民办事不尽心,究其原因,根本上还是因为相关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佳,这也是懒政惰政的表现。

实际上,一些事故发生后,有的部门动辄就以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为挡箭牌,作为逃避监管责任的借口、托词,殊不知,如果不能控制“量变”,就会引发“质变”,因此在事件发生前,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堵住事故发生的漏洞责无旁贷。相关部门只有不局限于下发整改通知书就了事,不断强化执法举措,才能真正督促整改对象认真、及时实施整改,才能通过有效执法将违法违规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

原标题:行政执法岂能止于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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