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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起诉索赔200余万元

2015-08-19 12:03:3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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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黄硕)因发现网络平台存在诸多侮辱、诽谤的言辞,令自己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近日,艺人李易峰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诉至法院,向三个公司合计索赔200余万元。

据李易峰诉称,2007年其通过参加《加油!好男儿》正式开始演艺事业,其因健康、阳光的形象一直被青少年视为优质偶像,通过不懈努力及勤勉尽职的工作,已经获得社会诸多肯定和荣誉。最近,他发现在新浪微博、豆瓣网、天涯论坛网络平台上存在大量对他个人进行侮辱、诽谤的言辞,这些言辞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使他的名誉受到损害、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其名誉权。

李易峰认为,针对网友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三网络平台有义务对侵权信息进行删除。豆瓣网在明知网友侵权的情况下,放任网友的侵权行为,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制止措施;在收到其通知删除相关内容的律师函后,新浪网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制止措施,放任侵权行为和信息蔓延;天涯网也没有按他的要求提供侵权人信息,导致无法追究实际侵权人的责任。

李易峰要求法院判令新浪网、豆瓣网、天涯网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真实姓名、注册昵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7日,并在侵权范围内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要求新浪网、豆瓣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同时索偿各项损失,具体为:要求新浪网、豆瓣网各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合理费用50433.33元,要求天涯网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合理费用50433.33元。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上述三起案件。

原标题:李易峰起诉索赔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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