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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原副省长受贿千万元案择期宣判,当庭认罪

2015-08-19 08:13:33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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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8月18日电(实习记者 肖流梅)今天上午,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千万元案通过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姚木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愿意接受法律应有的惩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检控机关指控,在2004年5月至2013年下半年期间,姚木根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家人收受折合人民币2302.947472万元的贿赂,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木根表示对被指控的受贿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

公诉人发表意见称,姚木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犯罪事实供述,并要求家属及有关人员积极退赃,建议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姚木根的辩护人则表示,姚木根在受贿过程中没有给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造成国家、集体利益损失,没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有关部门查办其他重要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有关几项受贿问题上,具有一些特殊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在平时工作中尽职尽责,个人作风也一向良好。希望法院根据这些情况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最后陈述环节中,姚木根表示,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愿意接受法律应有的惩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案件回顾:
2014年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3月28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4年8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巨额受贿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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