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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乱象屡打不绝 需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

2015-08-18 23:16: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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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安居工程是国家让中低收入老百姓放心住上房子的一件大好事儿,去年,全国安居工程无论是实际新开工数,还是基本建成数,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但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昨天,审计署通报了去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通过核查发现种种乱象。

乱象之一:近水楼台先得月,专项资金被套取。大连市有一位公房主管单位的负责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章,伪造了一份《公有住房租赁证》,将一处原住户死亡的“无主”房屋的使用权伪造到了下属女儿名下,骗取了55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审计结果显示,16个项目单位共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乱象之二:利用职务之便开绿灯,资料不实也住房。比如长春市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王洪义,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违规获取多套住房。在这次审计中发现,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不实材料申请并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货币补贴2191万元。

乱象之三:专项资金成肥肉,违规使用吃一口。审计结果显示,182个各类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金额高达93亿元。有的发放工资、有的弥补办公经费,甚至还有拿走去还银行贷款、投资理财的。

乱象屡打不绝,安居工程如何“安居”?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会计学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刚才我们列举了审计署发现的安居工程中一些乱象,被套取或挪用的资金超过98亿元。什么叫作套取资金,挪用资金和套取有什么区别?哪个性质更严重?

张连起:套取实际上不是严谨的法律或专业术语,但是它比较形象,套取就是以一种名义换取另外一种用途的资金,也就是编辑一些虚假的材料和文件,然后做一个套把资金拿出来。当然拿出来之后有的就流入了个人的口袋,有的是用在了其他项目上,如果用在一些公用项目上,比如用于工资、经营等,就是挪用。如果进入私人口袋,就是构成行政犯罪了。

经济之声: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产生涉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单位法纪意识淡漠、有意套取资金外,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资金。如何从机制上加强对资金的监管?

张连起:安居工程的资金渠道比较多,有中央的资金、地方的财政资金、从融资平台融来的资金,还有企业发债、地方政府发债,或是银行贷款。由于没筑好强有力的防火墙,所以审批上存在着跑、冒、滴、漏的现象,而跟踪不到位也会导致一些部门或者是个人把资金当成唐僧肉暗渡成仓,移花接木,只要有财政资金,这种情况应该说就很容易出现,这就是所谓的木腐而后虫生。

经济之声: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有的单位缺乏成本意识,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有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金被挪作他用或闲置。安居工程是个大好事,为什么盲目上马也会导致资金挪用?

张连起: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民生项目当然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但是由于有些地方对工程成本考核考虑的不够周详,加上这些年成本也在不断攀升,在没有考虑清楚和周详安排好的情况下,就狮子大开口,先申请多少万套,然后就申请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的补助毕竟只是一小部分,还需要各个地方筹集,其他方面就筹集不到,因此剩下来的资金干脆就用在别处了,有些就被闲置或被挪做它用了。

经济之声:审计署建议各级政府加快推进建立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真正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大数据”对全面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有什么帮助?

张连起:大数据监管手段能告诉我们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满足了这个条件,或者当它收入比较高需要退出时,又能否及时地退出。因为一个申请对象的收入、房产、税务及银行等情况是相关的,而我们现在存在的壁垒,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并没有打通相关的隔墙,使得信息成为孤岛。一旦引入了大数据,动态监管的局面就很容易形成,工作的透明度也就随之提高了。

经济之声:这样的问题以往也有曝光,乱象屡打不绝,安居工程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让“安居工程”真正让老百姓安心放心?

张连起: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方面,即使原来的补贴存在挪用或者套取的情况,何况安居工程面临的动态审计都非常重要。我们要建立一个纵横联动,统筹协同的机制,一方面是要把筹集管理和使用上的各个环节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另外要把内部控制住,严加防范重大的漏洞或缺陷。同时也一定要加强对于套取挪用的查处力度,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胡作为要追求问责,甚至要终身的延伸。

经济之声:目前的查处力度如何?您认为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加强?

张连起:目前的力度一个是追回,另外一个是移送,也就是移送给有关机关,甚至是执法机关,应该说还有一些围绕着使用和分配的重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要三管齐下,对重大违规和违纪问题的查处要从重、从快、从严。

经济之声:如果他往家里拿就简单了,可以直接移送,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如果他开公司了怎么办?

张连起:有的是挪用开工资福利,有的是贷款经营,关于这种行为的财经、法规和法纪都有,财政部专门为安居工程颁布了相关办法,叫做《安居工程相关管理办法》,这里面的法则非常清楚,有的是要掉乌纱帽,有的则是要降级处分。

原标题:安居工程乱象屡打不绝 需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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