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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K:带薪休假能否“强制”执行?

2015-08-10 21:23: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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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龙敏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强调更要强制。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出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相关细则,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的力度,提高违反者的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如此才能提高落实率;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应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工作重点,出台相应的鼓励性政策,也不能不顾这些企业的生死,这般才能提高这些企业带薪休假的能力与积极性。

智通人才市场就业顾问王茜:落实带薪休假要增加人力成本,不强制、管得不严企业当然不会落实,带薪休假的落实需要强制执行来保障。

湖南省旅游研究院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夏赞才:带薪休假虽是一项法律制度,但因其缺乏硬性和强制性,执行力度并不够,这才导致现在也没办法落实到位。政府应加大带薪休假的执行力度,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

反方:落实带薪休假尚不可“一刀切”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带薪休假1995年就已经进入《劳动法》,所以其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带薪休假未来落实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好,但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在全国 一刀切 强制落实目前不现实。

重庆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润喜:当下,中国正逐步进入“普遍有闲、全民休闲”的社会,带薪休假制度确实势在必行。但若强制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畴,一味追求落实率,则可能走入另一个极端。加强宣传、分类分批、审慎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方为上策,切不可“一刀切”了事。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强制落实带薪休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严重违背中国现实逻辑。即使可以强制落实,但带薪休假只是《劳动法》中的一个普通条款,其中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比带薪休假更重要的还有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等。因此强制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是非常不科学的。

延伸:带薪休假不是简单的劳动制度

重庆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润喜:带薪休假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劳动制度,它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果劳动者的其他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劳动者就可能因为带薪休假而“掉饭碗”;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得不到提升,劳动者就可能因为带薪休假而“饿肚子”;如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存在一个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就可能因为带薪休假而“歇摊子”;如果政绩考核依然是唯GDP论,地方政府就可能因为带薪休假导致GDP下滑而“摘帽子”。

媒体人韩秉志:带薪休假制度是个舶来品,在我国真正落实到位也需要一定时间。包括美国、德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从提出带薪休假到最终落实也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有的甚至花了60年、70年。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孟超: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益,不仅有助于职工休养生息,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能够刺激消费,拉动旅游业、服务业发展,推动国家经济转型。

建议:强调法治手段而非行政命令

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在当下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政府落实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法治手段,而非行政命令。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带薪休假是法律规定中的一部分,《劳动法》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对带薪休假问题有了明确的约束,重要的是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目前来看,落实带薪休假还面临比较尴尬的处境,要解决民众对长假的渴求,有效可行的办法是增加黄金周,全民放假才能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

媒体人潘强:落实带薪休假,优化休假安排,可以从破解旅游消费的制度障碍入手,鼓励错峰休假及全面推动带薪休假督查制度,激发消费热情,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发展。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归根结底,还需要建立劳动者和公共机构之间的通畅渠道,使劳动者在权益受侵的情况下顺利获得制度层面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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