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台北捷运郑捷杀人案民事部分判赔2981万元

2015-08-07 16:56: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评论

新北地院7日审结,判决郑捷须赔偿被害人2981万余元新台币。(中时报系资料照片)

新北地院7日审结,判决郑捷须赔偿被害人2981万余元新台币。(中时报系资料照片)

中国台湾网8月7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造成4死22人轻重伤的台北捷运杀人事件,仅10名被害人与死者家属向凶手郑捷提出民事求偿。新北地院7日审结,判决郑捷须赔偿被害人2981万余元(新台币,下同)。死者潘碧珠家属邱木森指出,他知道郑捷没钱,但仍要替太太争取权益,“为非做歹的人因果报应,这辈子还不了,下辈子还是要还!”

发生在2014年5月21日的台北捷运杀人事件,想死又怕痛的凶手郑捷为完成从小的杀人誓言,选择在区段时间最长、乘客最多、最不好逃跑的台北捷运板南线龙山寺至江子翠站之间犯案。

刑事部分,郑捷一审遭新北地院判处4个死刑、22个杀人未遂罪则分判8年至5年2月不等,目前上诉二审中。

民事部分,4名死者中,仅潘碧珠3名家属提告求偿,另还有7名伤者对郑捷求偿,共计求偿3164万余元。经新北地院审核后,7日判决郑捷须赔偿潘碧珠丈夫邱木森600余万元、潘碧珠的2名儿子各500万元,其余伤者分获200余万元不等金额共计3091万余元,扣除潘碧珠家属已领的犯罪被害人补偿金110余万元,郑捷总计须赔偿2981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但法界人士坦言,郑捷名下无财产,被害人想拿到钱,真的非常困难,也能解释其余死者家属与伤者为何没有提告求偿。(中国台湾网 高旭)

原标题:台北捷运郑捷杀人案民事部分判赔2981万元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