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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检察院多措施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

2015-07-21 16:31: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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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延安7月21日讯目前,全国检察机关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省检察院也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甘泉检察院通过多种措施,严把“入库关”、“出库关”、“管理关”和“监督关”四个关口,查遗补漏,确保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日前,该院在接到上级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后,立即成立了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全体干警在大会上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省、市院的要求,对2013年来所有案件的涉案物品开展了认真仔细的自查工作。 一是严把“入库关”。认真核对办案单位移送的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对应相符,是否随案卷材料同时送达。二是严把“出库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根据诉讼进程和案件处理结果,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处理,并严格审查、准确移交,确保涉案物的出库处理和移送工作依法规范。三是严把“管理关”。对涉案财物做到登记与实物相结合,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一致、账账一致、账单一致,保证了涉案财物处理有据可循,有效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四是严把“监督关”。案管办会同纪检部门定期开展涉案财物检查,重点核查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是否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当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时要求整改,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并对扣押、移送涉案款物的法律文书、工作文书使用和涉案财物统一登记出入库,采取网上由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监控,网下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除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登记外,要求两级院还建立了一套与系统相一致的涉案财物管理登记台账,并对系统中有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细致检查,发现有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系统,未办理相应法律文书的及时补充完善。对易发生问题的赃款赃物管理,由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促进涉案财物处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通过“四个关口”的把关,该院涉案财物的来源、去向、保管、移送和处理都晒在了阳光下,所有涉案财物都锁进了制度的“保险柜”,使该院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的进程。(贾富平)

原标题:甘泉检察院多措施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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