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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员退休金空前绝后:辛弃疾月入2.5万元

2015-06-03 06:15: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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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离退休人员薪酬调整的话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退休养老古已有之,而不同历史时期,古代“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也有所不同:比如明代官员待遇较低,流行“裸退”;唐朝五品以上退休高官可以领取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可领全俸;宋朝对官员的待遇最为优厚,有功之臣和高官一律给予全俸,另有名目繁多的赏赐,为历朝之最。

陆游写过这么一首诗:

幸有湖边旧草堂,敢烦地主筑林塘。

漉残醅瓮葛巾湿,插遍野梅纱帽香。

风紧春寒哪可敌,身闲书漏不胜长。

浩歌陌上君无怪,世谱推原自楚狂。

诗后还有一句小注:“辛幼安每欲为予筑舍,予辞之,乃止。”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辛弃疾跟陆游是好朋友,他见陆游住的房子太简陋,于是想资助一笔钱,帮老朋友盖一所新房子,陆游谢绝了他的好意。

写这首诗的时候,陆游已经八十多岁,辛弃疾已经六十多岁,俩人都已经退休,闲着无事,经常在一块儿喝酒聊天。

通过闲聊,陆游得知辛弃疾帮朋友办了不少事,花了不少钱。比如说大哲学家朱熹有一学生,得了很严重的眼病,没钱医治,辛弃疾听说后,自告奋勇请来名医给他看病。再比如说一位名叫杜旃的朋友想在山中买地隐居,钱不够,请辛弃疾帮忙,辛弃疾为他买了地皮。还有一位读书人名叫刘宰,跟陆游的第七个儿子陆子遹是忘年交,缺钱了,通过陆子遹求辛弃疾帮忙,辛弃疾慷慨解囊,一次性送他50两黄金!

由此可见,辛弃疾非常热心,非常豪爽,急朋友之所急,想朋友之所想,即便说不上为朋友两肋插刀,也能说得上为朋友掏空钱包,就像水泊梁山坐第一把金交椅的那个“及时雨”宋江一样。

辛弃疾为何不差钱

在任时每月48万元,退休后每月2.5万元

要想为朋友掏空钱包,首先钱包里得有钱,宋江身为刀笔小吏,其钱财主要靠贪污得来,辛弃疾的钱则主要来自合法收入。

辛弃疾退休之前屡任高官,既做过高级法院院长兼公安厅厅长(提刑),也做过省长兼军区司令(安抚使)。由于宋朝实行高薪养廉,高级干部可以拿到非常丰厚的工资、补贴、职田、奖金以及朝廷的巨额赏赐。以他任浙东安抚使时为例,每月基本工资6万文,职位补贴5万文,公务接待费(时称“公使钱”,这笔钱可以由地方长官自由支配)13万文,粮食补贴50石,职田200亩,另外每年冬夏两季又有固定发放的布匹和丝绸,每逢冬至、寒食和春节还有定期赏赐。将以上所有进项加一块儿,平均每月至少有600万文的合法收入。当时一文钱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现在八分钱(参见王仲荦《金泥玉屑丛考》,中华书局1998年8月版),故此辛弃疾在浙东安抚使任上每月收入折合人民币48万元!

事实上,就算在退休以后,辛弃疾仍然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和丰厚的薪水。

据《宋史·辛弃疾传》,辛弃疾在宋宁宗庆元年间“守龙图阁待制致仕”。致仕就是退休,虽然说退休了,朝廷还为他保留了一个“龙图阁待制”的职位。为什么要保留这个职位呢?一是对他在任时的工作成绩进行肯定,再就是为了按照这个职位的工资标准给他发放退休金。

按照宋宁宗在位时的规定,龙图阁待制每月基本工资12万文,职务工资15万文,餐补3万文,另外每年还能领到25匹丝绸和25石大米。当时一匹丝绸价值6000文,一石大米价值1700文(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志》),25匹丝绸折合15万文,25石大米折合4万文,两者相加共19万文。将这19万文分摊到一年12个月当中,每月平均1.6万文。再加上12万文的基本工资、15万文的职务工资、3万文的餐补,则辛弃疾退休之后每月仍有31.6万文的收入,如果仍然按照一文钱相当于八分钱计算,共折合人民币2.5万元。

在任时每月48万元,退休后每月2.5万元,辛弃疾的收入似乎下降得厉害。实则不然,由于连年战争,南宋朝廷为激励士气,对立过军功的退休干部予以特别优待,在任时发放的职田并不收回,同时除公使钱之外的所有俸禄一律按照在职时的标准发放(宋宁宗诏令:“致仕官有战功者,例给全俸。”),而辛弃疾早年在镇江打退过金兵,在江西平定过叛乱,战功赫赫,理应享受在职时的待遇。由此推断,他退休后的收入可能仍在每月几十万元左右。

退一步讲,即便朝廷并不兑现承诺,不按在职时的标准给辛弃疾发退休金,他至少也能享受到“龙图阁待制”这一“致仕职位”所带来的好处。换句话说,他退休后的月收入无论如何不会低于2.5万元。每月2.5万当然不是巨款,可是养家糊口足够了吧?况且他在职时收入那么高,稍微留下点儿积蓄,就足以用来帮助朋友、扶危济困,成就他的“及时雨”称号。

宋朝退休金如何从无到有

为精简机构,诱导官员尽快退休,退休金制度得以普及

辛弃疾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生在了退休金丰厚的时代,假如他生在宋朝初年,其晚年生活决不会如此宽裕。

叶梦得《石林燕语》云:“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国初因循唐制,至真宗乃始诏致仕官特给一半料钱。”唐朝官员退休以后,工资一般都会停发,除非该官员在任时做出的贡献特别突出,或者特别受皇帝宠幸,还有可能拿到一点点退休补贴,而绝大多数官员一退休就没钱了,朝廷不会再为其支付一分钱俸禄。北宋初年继承了唐朝惯例,也不给退休官员发工资,直到宋真宗即位,才定下一条发放退休金的制度,而且是按照在职时的工资标准减半发放。

曾敏行《独醒杂志》也有类似记载:“国朝自章圣,始命致仕者给半俸,然非得旨者不与,遵唐制也。”章圣指的是宋真宗的老婆章献皇后,宋真宗晚年身体差,不能上朝,这位章献皇后垂帘听政,开始为退休官员发放退休金,但是发放对象仅限于一部分经朝廷特旨批准退休的高级官员,其他官员仍然享受不到退休金待遇。

以上两条记载其实并不完全符合史实。早在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后,开国大将及卸任宰相只要年过七十,就已经可以拿到退休金了;后来宋太宗即位,将退休金发放范围扩大化,“文武职事官恩许致仕者,并给半俸”(《宋大诏令集》卷178)。凡是经过朝廷批准退休的官员,无论文武,无论品级,一律按在职时的标准减半发工资。只是这两位皇帝在位时官员的数量还不算多,朝廷正缺人手,好不容易提拔一个高官,一定把他用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很少有人被“恩许致仕”,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拿到退休金。

等到宋仁宗即位,冗官冗将呈井喷式增长,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官员越来越多,朝廷为了精简机构,从经济上诱导在职官员尽快退休,于是退休金制度终于在官场上得到普及。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第118卷记载,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写下这么一道奏章:

文武官年及七十者,乞并令自陈致仕,依旧敕与一子官,如分司官给全俸。若不自陈,许御史台纠察以闻,特令致仕,更不与子官及全俸。其已曾自陈,有诏特留者,不在此限。所贵减冗员、砺旷职也。

文武官员年满七十岁以后,一定要主动向朝廷申请退休,只要能做到这一点,朝廷就按其在职标准全额发放退休金,并允许他们的后代免试做官。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却不申请退休,监察部门可以检举揭发,朝廷可以强迫其退休,并且不再全额发放退休金,也不允许其后代免试做官。

司马池为什么要建议这样做呢?正是为了“减冗员、砺旷职”,让在职官员能退休的赶快退休,让位给年富力强的生力军。

宋仁宗接到这一奏章,当即批准,从此宋朝官场才有了全面普及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发放政策。

宋朝高薪养廉有利有弊

一言不合就敢撂挑子,其实辞官之后也有厚禄

跟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官员的待遇非常丰厚,不但在职时的薪金远远超过此后的元明清三代,而且北宋中叶以后那种为退休官员发放全额工资的福利待遇在中国古代史上也属空前绝后。宋朝政府如此厚待干部,既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也有深远的消极影响。

先说积极意义:优厚待遇有助于笼络士大夫,有助于增强向心力,在增强中央集权的同时,还在官场上培养出了一股凛然正气。

整体来看,宋朝官员的气节远远超过其他朝代,相当一部分干部对升官的欲望并不强烈,勇于求退,耻于求进,许多在职高官身上都自然而然地散发出隐士般的气质。如王安石、司马光、欧阳修、范仲淹、虞允文、汤思退等等大臣,都没有恋权倾向,都能在皇帝跟前保持独立人格,一言不合,即申请“引年”(提前退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风骨?正是因为辞官之后也有厚禄,退休之后仍有高薪,无论是否掌权,都不妨碍过上优裕生活。

宋朝当然也有贪官,可是贪官所占的比例要比以低薪逼贪著称的明清两朝低得多了。宋朝的官场风气相对良好,士大夫多有廉耻之心,例如陈季常(“河东狮吼”的男主角)的父亲仅仅因为贪污了几瓶酒被朝廷发现,就觉得没脸见人,晚年躲在洛阳深居简出,不敢跟昔日同僚相见,像这样的风气在明清官场是见不到的,因为明清时期绝大多数官员都不得不贪污。高薪未必养廉,但低薪却必然促贪,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历史规律。

再说消极影响:宋朝政府常年为大批在职官员和退休干部支付高薪,势必耗空国库,增加人民负担。据宋徽宗时淮南转运使张根说,他掌管淮南20个州,每年上缴中央的财税有3亿文,这么多税收仅仅只够养活在洛阳城中养老的一小撮致仕大臣而已。

在另一方面,朝廷施行满额发放退休金的政策之后,一些官员及其家属居然还在年龄上造假。

据南宋官员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记载,南宋时一位名叫章騆的市长(知州)刚满六十八岁,为了提前退休,“而官年增其三”,把年龄虚报到了七十一岁。更有甚者,某些退休官员已经死了很多年,其家属却秘不报丧,假装该官员仍然在世,以便多领几年退休金。

原标题:宋朝官员退休金空前绝后:辛弃疾月入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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