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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没媳妇电死路人 凌晨拉高压电线横路上竟因发泄情绪

2015-11-18 11:09: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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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没媳妇电死路人 为泄私愤竟起恶念凌晨拉电线横路上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时,刘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面对索赔,供电公司认为,小伟之死系刘某某的犯罪行为所致,与供电公司无关,程先生夫妇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

近日,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刘某某因与家人矛盾并心生怨恨,为泄愤,竟在公共场所的人行道上私设电线,致人触电死亡,该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的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他的行为造成程先生夫妇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死刑,并得赔偿程先生夫妇损失64万余元,供电公司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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