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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商回应“30天内必须付款”新规

2019-09-10 10:05:38 来源:经济观察网

“这个政策很不错,关键是不是能落实了。”近日,一份工信部发布的政策文件让多位汽车产业人士称赞叫好。这份文件指的是工信部起草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7日。而就在意见稿发布前不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国威科技的资金链断裂事件,将整个汽车产业中上游企业的生存困境推上舆论热点。

意见稿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滥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在付款期限这一关键问题上,意见稿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

尽管意见稿没有具体提到汽车产业,但内容却指向了汽车产业的痛点。“合同约定3个月付,6个月承兑,但却还是拖。”谈到和车企之间的款项支付情况,一位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高层许某(化名)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有的企业6个月及时付款就不错了,没拿库存车抵给就不错了。”另一位汽车产业人士吐槽称。

“本来长期拖欠货款就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现象,但是长期以来已经成为大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欺压配套企业的手段了。我了解到好的企业拖欠三个月是正常的,不好的企业很容易形成呆死账,长期不付。”一位国内大型车企已退休高层李某(化名)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在现在的竞争环境下,上游企业缺少制约主动权,所以只好忍受。

“上游企业的主动权如何,取决于他们的行业地位。大部分都是竞争的情况,所以主机厂可以充分选择。”李某进一步分析称。而在一些技术门槛较高的零部件上,这种拖欠款项的现象较为缓解。例如在国五切换国六的过程中,博世的产品便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主机厂)对待垄断性的零部件企业必须现款支付,否则就被断货。”李某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而上述国内零部件供应商高层许某也表示,由于其产品特殊,整车厂一般不敢拖欠其货款。

根据《中国汽车报》报道,截至9月5日,沪深股市A股中约130家国内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发布的上半年财报显示,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公司有95家,占比高达七成。今年以来,汽车市场销量延续去年下滑趋势,1-7月销量同比下降11.4%。整车销量的下滑,对零部件企业的收入带来了直接影响。此外,在汽车新四化转型的趋势下,零部件企业同车企一样,面临着产品技术转型的研发资金压力。

对意见稿的推出,整车企业看法不一。“我觉得(意见稿)是好事,是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困难的好办法,要求大企业要担当。当然,大企业负担会加重。”李某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根据经济观察报的统计,17家上市车企上半年财报中,70%的企业净利润出现下滑,车企纷纷通过发行债券、借款、兜售资产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很多主机厂也亏,想付钱也没钱。给主机厂配套也是投资,是投资就有风险。”一位汽车产业人士如此表示。事实上,汽车产业链正面临从增量进入存量的转型时期,无论是车企还是中上游的零部件企业,洗牌已经在进行。业内人士认为,即便洗牌,也应该通过正常竞争手段进行,而拖欠货款的方式违背了市场规律。

“这里面有需要市场调节的,也该有政府干预的,这样才合理。”李某向经济观察网记者分析称。同时,他表示,车企拖欠货款的现象一直存在,如今意见稿的推出,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保护重点不同”。

除了对付款期限进行规定之外,意见稿还对部门职责、质保金返还期限、票据支付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并提出不得以审计为付款条件,以及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纳入环境评价,并建立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制度等多项要求。目前,意见稿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多位汽车业内人士表示,最终意见稿能否落实才最为关键。记者 干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