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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职业打假人牟利内幕 会被挨打时常受到威胁

2018-03-16 11:04:36 来源:重庆晨报

一种汤料的外包装上未标注适宜人群,胡高因此购买了数十包,并将超市和厂商告上法庭。双方此前已多次对簿公堂。昨日,又到了胡高与被告、法院协商的开庭时间,在上次庭审结束时,胡高对被告喊道:“正好3·15,你喊记者来采访、报道嘛,你看他们(记者)是支持你,还是支持我?”不过,双方昨日并未如约开庭。

△胡高带着投诉证物进入市食药监局江北区分局。

职业打假背后或有团队操作

双方上一次开庭是在2月初。

被告席上有两个中年男子,一个是厂商代表,一个是销售该商品的知名超市员工。巧的是,原告和被告三人都抽烟,双方只有在休庭时溜出去才过个烟瘾。而且由于只有胡高带了火,被告还只得找原告“借个火”。

然而,原告们需要克制的不仅是烟瘾,还有坐在对面的原告胡高的不耐烦。“你搞快点嘛!我下午还要去XX法院开庭。”看着手忙脚乱整理物件的胡高,厂商代表说。

他下午要面对的原告,疑似胡高的“团队”,寄出起诉状的地址、诉状格式、诉讼理由、购买商品的批次都如出一辙。他毫不避讳地对胡高说,下午开庭就是“你们的人”,说“你们这样搞,有什么意思”。对此,胡高未予回应。

这次开庭并无意外发生,和上几次一样:谈崩了,不欢而散。

在质证时,被告方没有像上次一样爽快承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而是全盘否认,这多少让胡高有些意外和慌乱。

四处找证据打假,他忙得团团转

一个蛇皮口袋,十多个塑料袋,里面装的都是证据。证据是啥?就是一种汤料,有袋装的,也有罐装的,大大小小的“杂包”,杂乱无序。

胡高认为这种汤料“未标注适宜人群”,已经违反了食药监局的有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告则认为,这是商标瑕疵,且已召回。

在提交证据时,看着眼前的杂乱无序,书记员愣了一下,小票和商品对不上号,这是无法固定证据的。胡高也犯了难,他这次拿到法院的,除了本次庭审涉及的证据,还把接下来开庭(已立案)的证据也带来了,本来就没一一编号,现在就更乱了。

胡高整理了一阵,书记员也来帮忙,几个人合力,才梳理好四十多包汤料及对应小票,剩余的部分汤料则需要胡高自行带回择日再交。胡高只好把散落一地的汤料包、汤料罐重新收起,一只手上挂了四五个塑料袋,另外一只手则提着蛇皮口袋。

“下次收还不是收,这次就把我这些(证据)收了噻……”

“还说呢,把你上次那堆瓜子领走,放在我们库房也不是事儿啊。”书记员所说的“瓜子”,是前不久胡高状告该瓜子的销售和厂商的一起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那起官司,胡高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一袋几块钱的辣条可获赔千元

从法院出来,胡高还有一件事要处理。他直奔重庆市食药监局江北区分局,要投诉的是江北某超市的辣条,“里面添加了非法添加剂,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胡高告诉记者,发现这家超市辣条的问题后,他找过超市工作人员,提出意见,要求其下架,但对方并不积极,他自己买了部分,并决定“先投诉,后起诉”。

这不是胡高第一次来食药监局了,他熟门熟路,很快找到了一个办公室说明情况。对于胡高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查实,如若属实,这家超市就应受到相应处罚。

整个投诉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最后胡高拿到了一张《受理通知书》。

对于买了多少袋辣条,胡高未予正面回应。这些辣条价格数元,若投诉所指属实,将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一旦起诉,将获惩罚性赔偿,最低金额为1000元。也就是说,一袋数元购入的辣条将获赔千元。

“一切都不确定,投诉被查实、法院起诉判决、执行,等等,还有很多事要做。”胡高显得不怎么乐观。

不做厨师,改行做职业打假人

“你晓得最近央视曝光的XXX火锅那事儿吗?其实,关键视频也是职业打假人进去拍的……”说起“职业打假人”几个字,胡高显得很兴奋,不时向记者吐露点“业内讯息”。

胡高生于1990年,四川人,小学学历,在从事“职业打假人”以前,他是个厨师。

2016年8月,胡高在成都某县一家餐馆当厨师,他从一家小超市买到了有异味的面包,拿去退货时,却遭到了老板的拒绝。老板否认自己卖过面包给他,“你凭啥子,把购物小票给我拿来!”

在垃圾桶里,胡高找到了购物小票,跟老板对质。对方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你要去告,就去告……”并嘟囔了一句“你们这种人……”仍然拒绝退款。此后,胡高才弄明白,自己被当成了职业打假人。

在搜集了一些资料以后,胡高做了一个重要决定,不做厨师了,转战“职业打假”的领域。

《民事诉讼法》、《产品质量法》……这样的专业书籍成了胡高的必读品,一有空,他就会拿出来翻翻。涉及的其他法律条文,也一一从书店、电子书当中查阅。

找超市,找问题产品,写辩论意见,搜寻类似案例……从初期寻找超市过期食品开始,到查找食品的非法添加,胡高在重庆和四川两地开启了“职业打假”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