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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处罚

2017-09-28 08:54:09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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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近日,证监会对*ST佳电(000922)、\*ST墨龙(002490)等公司的违法违规案件做出顶格处罚决定。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层对资本市场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拳出击,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证监会拟对*ST佳电顶格处罚

历经逾5个月的调查后,9月27日*ST佳电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件正式水落石出,证监会决定对*ST佳电顶格处罚,*ST佳电的相关责任人也难逃监管层的法眼。

*ST佳电涉嫌信披违规源于为兑现业绩承诺而调整利润所致。据了解,2011年4月24日,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继电器”)与佳木斯电机厂(以下简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龙集团”)、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钧能实业”)签署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阿继电器以全资产及负债与佳电厂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同时向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非公开发行购买其持有的佳电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佳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据*ST佳电披露的2013-2015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1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2亿元,净利润1.69亿元;201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95.27万元,净利润565.07万元; 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1亿元,净利润-4.47亿元。

为了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ST佳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不足。 具体来看,*ST佳电通过少结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亿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6万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亿元。

*ST佳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ST佳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其他*ST佳电2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赵明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喜华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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