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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生”瑞华股份IPO催熟:隐瞒被立案查处实情

2017-08-07 10:32:22 来源: 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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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生”瑞华股份IPO隐瞒被立案查处实情

“脱贫生”瑞华股份IPO隐瞒被立案查处实情

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转板成为一种新趋势,随着新三板转板泰达新材IPO被否,新三板转板企业的悬念越来越大。证监会官网信息披露系统显示,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披露招股说明书(2016年11月24日向河南证监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申报稿于2017年7月7日报送),距河南宣布兰考县退出贫困县仅3个多月。

回顾瑞华股份的改制历史,一切努力皆为玩转资本市场。股改后仅半年即现身全国股转,挂牌一年半后即转板闯关IPO,资产负债率1.72%的情况下拟募集近1亿元收购关联企业名下尚未正式运营的子公司。实控人名下关联企业屡涉诉讼、关联交易往来频繁。招股说明书披露前夕集中调整会计差错,并涉嫌隐瞒被立案查处情况,种种举措能否成功过会?

持续经营仅刚满3年 上市心切挂牌、IPO步步紧跟

根据瑞华股份2017年7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2016年1月于全国股转系统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瑞华股份的前身瑞华有限于2008年9月成立,2010年12月起乔相鸣名下的九龙集团逐步接手瑞华有限的股份,历时4年经过四次股权转让,九龙集团于2014年12月收购了瑞华有限100%的股权,随后瑞华有限开启其股份改制及资本市场运作之路。

2015年起,乔相鸣名下的九龙集团将名下瑞华有限的股权先后转让给乔相鸣名下的致远泰丰和乔相鸣个人,同年8月瑞丰股份的资本市场之路正式开启。10月,瑞华股份以3.6元/股的价格向孙文娟等23名自然人增资扩股,并于2016年1月正式挂牌全国股转中心。瑞华股份先后于2016年1月和2016年9月两次分别以3.6元/股、4.5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共计募资近2亿元。挂牌未满两年即迫不及待地向IPO发起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条件显示,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并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根据瑞华股份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瑞华股份2013年并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于2013年10月开始进入设备联合试运转期,2014年3月正式投产,2014年营收1.02亿元,净利润585.14万元。换言之,瑞华股份于2017年申请IPO,公司刚刚持续运营满3个会计年度。

申报前夕紧急调整往年利润 不惜补交大额滞纳金

根据瑞华股份在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瑞华股份2014年、2015的净利润分别为818.79万元、1401.51万元,与全国股转系统中披露的585.14万元及1857.4万元存在不小的差异。瑞华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2014年-2015年度公司因会计计算错误做出更正,并由此造成的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补交了滞纳金。

在财报方面,瑞华股份可谓年年有槽点,根据股转系统披露的信息显示,瑞华股份2016年年报不能于4月30日前披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直至2017年5月11日披露的年报,并于2017年7月对2015年和2016年年报进行了批量更正。

年度

关联方

资金总额

向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

2016年

致远泰丰、华美彩印

6980万

2015年

天华包装、光华大酒店、上华印务、华美彩印、致远泰丰

5410万

2014年

天华包装、上海印务、华美彩印、致远泰丰、郑州洁明义、九龙水电

5050万

向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

2015年

华美彩印

400万

2014年

九龙水电、致远泰丰

1300万

关联企业资金拆借往来频繁 虚假合同套银行贷款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天眼查上的公开信息显示,瑞华股份实控人乔相鸣及其配偶孙文娟名下企业众多。乔相鸣为12家企业的法人,其中存续企业9家(上华印务、水利水电实业、致远泰丰投资、九龙水电、光华大酒店、六禾投资、瑞华股份、天源水电、宝投投资),3家已注销企业(九龙商贸、九龙设计,世纪正联科技),以及实际控制企业中胜油田、宝图投资、致远泰安。孙文娟共担任2家企业的法人代表:瑞华泰丰包装和华美彩印。同时,乔相鸣及其配偶孙文娟以股东或高管身份现身多家企业,公司关联企业关系网络较为复杂。

在上述企业中,光华大酒店以及致远泰丰、华美彩印等多家关联企业分别与瑞华股份于近三年存在经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均为资金拆借,且存在同一财务年度相互拆借的现象:

2014年-2016年会计差错变更前瑞华股份年度净利润

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净利润

1995.3万元

1857.4万元

585.14万元

2014年-2016年会计差错变更后瑞华股份年度净利润

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净利润

1995.3万元

1401.51万元

818.79万元

同时,瑞华股份还存在通过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形。2014年9月瑞华股份利用与天翔能源签署的《秸秆供货合同》分别向中国邮储开封分行、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开封分行分别贷款500万元及1500万元。上述款项在划入瑞华股份公司账户后,随后按受托支付方式划入天祥能源账户,而天祥能源收到款项后则立即又将款项划入瑞华股份账户,在此期间瑞华股份与天祥能源签署的采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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