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股市 >

殷晴晴向港证监提供虚假资料 被罚款1.5万

2017-07-28 15:08:14 来源: 和讯股票

评论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消息,殷晴晴(女)因于2015年在向港证监提交的牌照申请中,没有披露其刑事定罪纪录,被港证监控诉。

7月27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在殷晴晴承认三项控罪后,裁定其罪名成立,并判处罚款1.5万元,以及缴付港证监的调查费用。

港证监要求申请人完整、真实和正确地披露所有须就牌照申请而提交的资料,否则他们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可能会受到影响。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83条,任何人如在牌照申请中作出明知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或罔顾该陈述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即属犯罪。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