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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控制权转让终止 上交所要求公司充分披露

2017-07-27 09:41:26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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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江泉实业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流产。对此,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永刚高度重视控制权转让事项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披露高溢价转让方案 股价应声涨停

前期,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拟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4日下午起连续停牌。6月8日,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15.5元/股,较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溢价幅度超过100%。股份转让价格等是对股价产生影响的敏感信息,但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却不具强制约束力。股票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

受让方支付能力存疑 控制权转让疑似忽悠

公司披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告时,未披露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后续安排、正式协议签署须满足的条件等事项。经上交所问询,公司称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刘岩通过上海超聚金融持有10余家企业股权,且名下具有多套房产,近期有出售部分企业股权筹集支付本次购买公司股份价款的考虑。上市公司收购中,出让方应对收购方的收购能力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而收购方的收购能力是投资者投资判断的重要基础。而上海超聚金融需要通过出售公司股权来筹集资金,其支付能力让人怀疑。由此可见,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对投资者有一定的误导。

上交所严查忽悠式转让 要求公司充分披露

公司披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上交所第一时间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高溢价转让的合理性,并要求公司说明受让方的履约能力等信息。今日公司披露终止公告后,上交所当日下发监管工作函,对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终止事项刨根问底,严查忽悠式转让,防止公司不当信息披露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控制权转让事项,历来是上交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前期,上交所发布的监管问答中,对于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特别是高溢价转让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后续,忽悠式转让将成为上交所强化一线监管的重要方面。

壳公司炒作偃旗息鼓 郑永刚如意算盘落空

终止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中,公司披露仍然在筹划控制权转让。对此,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明确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应当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按规定分阶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充分揭示风险。今年以来,壳公司价格逐渐回归其内在价值,投资者愈发理性,跟风炒作现象得到了遏制。作为玩壳高手,郑永刚先后入主江泉实业(600212)、新华龙(603399)、希努尔(002485)等公司。其中江泉实业是较为典型的壳公司,郑永刚入主后其重组前前后后多次失败。随着重组收购政策的收紧和市场监管的加强,玩壳生意急转直下,郑永刚的如意算盘恐怕已经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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