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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群旅游”处处有陷阱 游客权益无法保障

2017-07-26 15:47:37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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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户外旅游方式的崛起,全国各地诸多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等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吸引、组织驴友“群旅游”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这里面隐藏的陷阱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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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旅游”有点不靠谱

“前不久刚跟着汽车俱乐部参加完活动,出发前团里组织者就说全程费用AA制,我一寻思,这不挺好干啥都AA肯定能省不少钱。可是回来一趟却发现花费的费用还不如报个出国团呢。”家住西郊的小李告诉笔者。与正规旅行社相比,AA制“群旅游”活动虽然旅游形式更为灵活,价格低廉,但是存在着安全性差、发生纠纷投诉无门、群主和游客信息不全等安全隐患。“老实讲,我们这次出去旅游都得自己购买意外保险,如果我们一旦发生了意外事故,不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且很难找到责任主体。因为在报名时,组织者会在免责条款中特别注明,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领队及同行的群友一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户外运动俱乐部等团体一般没有旅游业务经营资质,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驴友们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群旅游”的真正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也很难处理相关纠纷。与正规旅行社相比,个人或团体组织的AA制“群旅游”活动形式更为灵活,价格相对旅行社低廉,还有很多类似于“费用AA制”、“不盈利”等噱头。而实际上,许多“群旅游”组织者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活动中牟利。

游客权益无法保障

所谓的“非营利”、“AA制”基本上都属于宣传上的噱头,组织者天天花大把时间在群里发五花八门的广告,你以为真的只是为了让大家一起耍的开心?

《旅游法》第48条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而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乃至个人等通过社交网络组织旅游活动,已经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由于没有相关资质,在操作过程中经常会产生各种问题,游客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实简单想想就很清楚,如果随便建几个群就可以组织旅游,既不用交税,也无需承担责任,那么,全国几万家旅行社何至于每天还那么辛苦劳作?所以,游客朋友们应该提高警惕,不为各种宣传所迷惑,选择正规旅行社出游,以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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