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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造假投行必须担责

2017-07-25 12:00:14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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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在美国被一家养老机构起诉,称中通快递在IPO时有夸大利润率的嫌疑。但是被告不是中通快递一家公司,而是包含了投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原告称投行没有发现中通快递的造假行为。本栏从中发现,按照国际惯例,投行是要对IPO造假行为负责的,联系到欣泰电气一案,欣泰电气无力履行的回购股票承诺,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承担连带回购责任。

再看看咱们A股市场的所谓先行赔付,往往令人啼笑皆非,欣泰电气投资者损失远超10亿元,但是保荐机构只拿出5.5亿元作为先行赔付的资金,而且还有富裕,这中间的差值去哪儿了,一部分因为股市整体下跌而被保荐机构理解为不用赔偿,另一部分则由二级市场上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承担,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大股东承诺的是回购股票,但是却变成了赔偿差价,其中的差别在于,回购股票要支付10多亿元现金,而赔偿差价现在看5.5亿元都有富余;回购股票之后,欣泰电气股票不会再出来坑害其他投资者,但是赔偿损失则意味着买入股票的投资者还要被坑,两者的主要差别就是这样。

现在中通快递在美国成了被告,虽然说当被告不见得就一定败诉,但是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本栏注意到的亮点是人家要连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一起告。本栏挺好奇,如果真的中通快递被认定IPO造假,其股票还会不会继续交易,是由发行人和投行一起回购全部股票,还是继续放出来祸害其他投资者。

回到A股市场上,死者已矣。今后如果再有哪家公司因为IPO欺诈而被强制退市,是不是还要继续交易30天后暂停上市,然后再弄个30天的退市整理期。这样的做法除了能够大大降低造假者和保荐机构的赔偿金额,对于投资者没有任何好处。本栏建议,今后再有这样的强制退市,应自证监会公布决定起就不再交易,这个时间点上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权利把股票全部卖给保荐机构,价格可以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决定,可以是最后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也可以是历史上的最高价,或者是IPO发行价格,总之只要是有道理的价格都可以接受。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不能让它继续交易,否则只能坑害接盘的人。

话说回来,欣泰电气的持股者中有一部分人是最冤的,就是暂停上市前的最后30个交易日中第一天误以为新股申购买入的投资者,他们收到短信,说新股申购代码是300372,即欣泰电气的股票代码,申购价格是跌停板价格,结果不少人都按照新股申购提醒去“打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部分投资者的损失本不该出现,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不知道该找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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