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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员获利1773万 被查时假装去厕所仓皇逃跑

2017-07-19 10:45:45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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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半时间,动用不到两百万本金,获利1773万余元。债券交易员王某实现这种暴富的套路,竟是通过“老鼠仓”。

王某一案属于典型的传递型“老鼠仓”类案件,即非公开信息在涉案人员人际圈中传递,违法获利通过多种手法转移到关联人名下。

通过交易员“公用账户”获知基金买卖操作的王某,违法手法简单粗暴。“当天跟买,次日卖出”,总体算下来,涉案账户八成以上的交易都有盈利。2011年8月9日,公司内控系统升级,交易员公用账户停用。

在超出行政追诉时效且“零口供”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过缜密的客观证据链,将其绳之以法。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这起案件即将判决。

两年半时间,动用不到两百万本金,获利1773万余元。债券交易员王某实现这种暴富的套路,竟是通过“老鼠仓”。

东窗事发后,身为知名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他研究了大量的判例资料,构筑了牢固的心理防线,始终紧闭牙关。而他却万万没想到,在超出行政追诉时效且“零口供”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通过缜密的客观证据链,将其绳之以法。更由于负隅顽抗,王某面临的或是从重判罚。

近日,记者实地走访,了解首例“零口供”老鼠案的办案全过程,并从相关部门获悉,该案件即将判决。本案的“零口供”查处也为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解释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细节一、内控检查牵出一起超行政追诉时效“老鼠仓”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俗称“老鼠仓”,是指金融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如本单位受委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等,违规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转嫁风险。

对于华夏基金来说,2014年注定是不平静的。受此前刘振华案的影响,监管部门对该公司执行了内控检查。拔出萝卜带出泥,从销售到管理、从投资决策到具体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检查牵出了一批“老鼠仓”案件。身为债券交易员的王某就是在这一轮被“挖”出来的。

证监会稽查总队发现,宋某某、牛某等账户交易的股票与华夏基金的基金产品存在趋同,并随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2009年3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华夏基金时任债券交易员王某用其亲属证券账户,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由于涉案账户开立时间较早,交易持续时间长,账户交易时间距离调查时间已经超出了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范围。行政调查面临重重困难。尽管如此,稽查人员没有放弃。

细节二、交易员“公用账户”暴露简单粗暴犯案手法

2014年上半年的一个工作日,稽查人员来到王某办公室。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大量交易记录,王某消极对待。在实在没有办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也仅仅承认涉案账户名义持有人与其的亲戚关系,但始终拒绝承认与账户交易的关联关系,也拒绝承认利用该账户交易股票。

最后趁稽查人员取证时,王某谎称自己去卫生间,仓皇逃跑。“跑的时候手机也没拿。”一位参与办案的稽查人员告诉记者。

在天津,四位稽查人员在上门走访一位涉案账户名义持有人宋某时,其儿子暴力对抗调查,将一名男性调查人员推下楼梯,此事惊动了当地民警。其它账户名义持有人也均拒绝配合调查。

稽查人员从公司其它交易员的口中了解到,该基金公司2011年8月8日之前有一个所有交易员通用的公共账户,后因公司内控升级而关闭。

根据常识,如果涉案账户控制人是受王某指挥进行交易操作,那么王某登陆公共账户与涉案账户交易应存在“一前一后”的时间关系。稽查人员顺利的拿到了王某每次登陆公共账户的时间。在对比数据之后,稽查人员发现王某登陆公共账户与涉案账户交易的前后关系高度吻合。

王某“老鼠仓”的犯案手法也随之浮出水面,操作方式简单粗暴,即:“当天跟买,次日卖出”。这个手法的逻辑在于,基于概率原理,正常情况下,由于基金产品资金的介入短期会带动个股股价小幅向上。据介绍,总体算下来,涉案账户八成以上的交易都有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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